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2015, 1(1): 74-79
doi: 101350D-2015-1-01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于中国精神的三重意义
郑永扣
 
【摘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中国精神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只有从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的统一中理解中国精神,才可以确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精神的内核,对于中国精神具有思想定位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社会主义的精神特质,塑造特定的国家精神、社会精神和公民精神,对于中国精神具有价值定向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弘扬和培育中国精神的“总开关”,为弘扬和培育中国精神提出了具体内容和明确要求,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政治承诺具体化,对于中国精神具有实践定形意义。
【关键词】  价值观 ; 核心价值观 ; 社会主义 ; 中国精神

【Abstract】 
 

精神建设,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现在,我们明确提出“中国精神”概念,强调要弘扬中国精神。中国精神不是一种静止的、既定的存在样态,而是历史的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建构。在社会思潮多样、多元、多变的当今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确认中国精神的思想特质、价值指向和实践形式等,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中国精神的思想定位意义

精神是文化的内核,狭义的文化即精神文化。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是精神的根和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1]168因此,“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这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其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感召力”[1]163。20世纪中后期以来,各个国家和各种社会组织越来越倾向于用“价值”和“价值观”这样的词汇来表达其愿望、诉求、理想、行为等精神特质。许多国家和社会组织把核心价值观建设作为自己形象和精神建构的中心任务。

宽泛地说,中国精神就是中华民族共同创造、相互依托、代代传承的文化精神、价值观念的总和。作为一个话题或议题,“中国精神”是近现代以来中国人特别关注和倾心谈论的问题,它贯穿于有关国家意识的培育、中国国民性的改造、中华民族精神的重塑、个人精神的解放等问题的探索中。在救亡与启蒙双重变奏的近现代中国,围绕民族国家独立富强之路,仁人志士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设想、方案和举措。其中,把重构中国精神视为救亡图存的根本精神动力,是人们的最大共识之一。有关中国精神的探索涉及的问题很多,如中国人的心理、意识、认识和思维方式、伦理道德、价值观念、风俗习性、行为习惯等,但其中的主要问题则是价值观念。人们更多地从价值观的角度反思和重构中国精神,把特定的价值元素作为现代中国精神的根本,如严复提出“民力、民智、民德”,梁启超强调“公德、自由、自治、自尊、进步、毅力、尚武、进取、冒险、权利、义务”等,孙中山提出“民族、民权、民生”,新文化倡导者强调“自由和个性”,“五四”健将强调“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等等。

20世纪早期,对中国精神的思想特质的理解,存在两个偏颇。一是夸大中国传统文化及其精神价值,把西方文明的特质归于物质,把中国文明的特质归于精神,把现代中国精神的思想特质定位于传统文化,用“西方物质-中国精神”的范式进行中西对比,力图用中国的“精神文明”批判和消解西方的“物质文明”。辜鸿铭在《中国人的精神》(1915)中强调,要从中国文明中找到解决战后欧洲文明困境的钥匙。梁启超在《欧游心影录》(1919)中对中国青年呼吁道:“我们可爱的青年啊!立正!开步走!大海对岸那边有好几万万人,愁着物质文明破产,哀哀欲绝地喊救命,等着你来超拔他哩。”[2]2987张君劢在“科玄论战”中把“侧重内心生活之修养”的中国传统心性思想视为中国现代精神的精髓,极力推崇宋明理学。二是片面推崇西方思想,甚至把本土资源作为论证西方思想的工具,把现代中国精神的思想特质定位于西方思想,如自由主义、实用主义、意志主义、无政府主义等。

今天,在极为不同的时代背景中,当围绕中国奇迹、中国模式、中国道路等问题明确提出并探索“中国精神”时,我们发现,百年前的两种偏颇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倾向于本土文化的,如新儒家、新左派、民族主义、民粹主义等,力图按照中国传统思想的特质建构中国精神;倾向于西方文化的,如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论、生态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等,则力图用西方思想的特质架构中国精神。

我们必须在严格意义上理解中国精神。作为一个确定的概念和理念,“中国精神”是2013年3月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讲话中首次明确提出的,它有特定的内涵外延和思想特质。习近平强调,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是实现中国梦的三大要素。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1]40可见,我们今天所说的中国精神,是实现“中国梦”的中国精神。我们必须从实现“中国梦”的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相统一的语境,理解中国精神及其思想特质。

只有从实现“中国梦”的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相统一的角度,才能理解中国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质。我们现在所说的中国精神,是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密相连的中国精神。这种中国精神不是简单回归传统,也不是盲目模仿西方,而是一种以社会主义为根本思想特质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中国精神。我们说,中国精神包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并不意味着把民族精神简单地等同于传统精神,而把时代精神简单地等同于现代精神甚至误等为西方精神。而是说,中国精神具有民族性和时代性,中国精神是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统一。民族精神是时代精神的源泉和基因,时代精神是民族精神的传承和创新。黑格尔认为,时代精神是扬弃了旧原则的、带来历史新的冲动的“一个新的原则,一个新的民族精神”[3]。中国精神在其发展演变中之所以能够完成这个“扬弃”,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的介入。毛泽东说:“自从中国人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中国人在精神上就由被动转入主动。”[4]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及其中国化过程,本质上是中国精神现代转型的过程,是中国精神获得新的思想特质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及其所蕴含的现代精神,如实践精神、唯物主义精神、辩证批判精神、人民主体精神等,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进程中,与中国传统优秀精神相结合,塑造了现代的中国精神及其不同的具体形态,如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大庆精神、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红旗渠精神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架构中国精神的性质。价值观与价值是不同的。价值是客体属性对主体需要满足的关系,客体能满足主体的需要,就是有价值的;不能满足主体的需要,就是没有价值的。价值观则是人们对价值的根本看法,是处理各种价值问题时所持的立场、观点和态度的总和,是关于价值原则、价值规范、价值理想和价值评价等的总体观念。因此,不同价值观之间必然存在对与错、好与坏、境界高与低的问题。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要素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在不同时期被人类视为是有价值的、值得追求的,这些价值要素也必定会呈现为一种精神样态,如民主精神、自由精神、法治精神、爱国精神等。但关于这些价值要素及其精神本质的看法和观点,则多种多样,从而形成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价值观和精神类型。从阶级属性来说,有封建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封建主义精神、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资本主义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精神等;从民族国家来说,有诸如美国价值观与美国精神、法国价值观与法国精神、英国价值观与英国精神等。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存在样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属性,是当今中国多样、多元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一般地说,意识形态之谓意识形态,语义重心不在“意识”而在“形态”,其真谛是在“意识”个别性与多样性的前提下,对“意识”进行“形态化”建构。“形态”有两个维度:一是自发意识的自觉文化类型,如政治、法律、伦理、道德、艺术等;二是个体意识的社会同一性或社会凝聚,即意识扬弃自身的个别性、主观性与偶然性,获得社会同一性,由“多”走向或趋向“一”。“多”中求“一”,“变”中求“不变”,是意识形态的应有之义和发展规律[5]。当今中国的价值观,呈现出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多样、多元价值观中的主导和核心,决定着多样、多元价值观在“多变”中“不变”的思想特质,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意识形态本质,决定了中国精神的社会主义思想特质。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中国精神的价值定向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社会主义的精神特质,体现社会主义的“精气神”,呈现了中国精神的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有许多方面的规定性,过去我们更多地从制度层面理解社会主义,如强调公有制、按劳分配、人民民主专政等,忽略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维度,使得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既出现了一些偏差,又因脱离人们的价值世界和意义世界而“不接地气”。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注重社会主义的价值属性和价值取向,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不是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核心、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等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根本的价值原则和价值理想,反映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从价值层面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表达出社会主义特有的精神气质。

从主体存在形态来说,精神是个体、群体和类的统一。黑格尔认为,精神首先是个体化的和切己的,是个人存在的深层本质。“精神的最初的和最简单的规定就是:精神是自我。”[6]14一个人有了一种精神,他才真正拥有一个“自我”,他才会成为一个主体。但在黑格尔看来,个人精神必须超越自身而进入人与人的关系,归于团体精神,方可实现其现实性、真实性和自由性。黑格尔认为,“精神”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历了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精神、宗教、绝对知识六个阶段。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描述了精神演进的历程,即从意识、自我意识和理性等主观精神,走向道德、伦理、法等客观精神,最后达致宗教、绝对知识等绝对精神,绝对精神是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的统一。“精神的整个发展过程无非是它自己本身提高为真理的过程。”[6]8真理是大全,是普遍性,精神的真理呈现于民族、国家、社会组织等团体中。团体精神是个人精神的真理,是个人精神的依托和归宿。中国精神既是一种国家精神,也是一种社会精神,还是一种公民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和个人的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融为一体,“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1]169。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和呈现了中国精神的价值取向。

中国精神是一种国家精神,显示一个国家的精神特质和国家形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价值取向,体现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征和内在要求。我们知道,在古代中国社会,没有现代意义的国家观念,涉及的所谓“国家”,一般是指皇朝,指的是一家一姓的天下。在实际生活中,共同体的认同主要是以同宗或同乡的形式进行的。梁启超说,在古代中国,“身(个人),是单位的基本;天下(世界)是团体的极量;家(家族)国(国家)不过是团体组织里头一种过程。所以我们中国人所宗尚的,一面是个人主义,一面是世界主义,中间却不认得有什么国家主义”[2]3031。所以,梁启超认为,古代中国人有村落思想而无国家思想。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中国作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中国人具有真正的国家意识,是在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的对抗中出现的。1904年,陈独秀在《说国家》一文中自省道,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他才知道,“世界上的人,原来是分做一国一国的,此疆彼界,各不相下。我们中国,也是世界万国中之一国,我也是中国之一人。一国的盛衰荣辱,全国的人都是一样消受,我一个人如何能逃脱得出呢。我想到这里,不觉一身冷汗,十分惭愧。我生长二十多岁,才知道有个国家,才知道国家乃是全国人的大家,才知道人人有应当尽力于这个大家的大义。我从前只知道,一身快乐,一家荣耀,国家大事,与我无干。”[7]近现代以来,国家精神的建构,始终是中国人持续关注和努力探索的一个主题。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苏东剧变以后,全球化所带来的多种文化互动,给作为发展中国家和多民族国家的中国带来的最大危机是“国家认同危机”。国家形象是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等多因素的统一,其中,文化在国家形象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但从文化层面看,长期以来,我们展示给世界的国家形象更多的是文明古国形象,武术、戏曲、剪纸、四大发明等成为国家形象的一些代表性符号。而且,在这个展示过程中,还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炫古”倾向。这说明,我们还尚未很好地建构和展示出中国的现代国家形象。贫穷、愚昧、落后,是很长一个时期西方国家对中国国家形象的刻板认知和印象。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围绕中国奇迹、中国道路、中国模式等,“唱衰中国”的舆论在国际上不绝于耳,“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甚嚣尘上,“国家资本主义”、“新官僚资本主义”、“资本社会主义”等,被一些西方人用来表征中国的国家形象。为此,我们需要更为自觉地建构中国的现代国家形象。国家精神是国家形象的内核,国家形象的重塑以国家精神的培育和弘扬为前提和基础。在这种背景下,必须特别重视国家精神的弘扬和培育,通过把核心价值观升华为国家精神,不断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中国国家精神的现代性符号,这些精神符号既呈现和表征中国的现代国家形象,又塑造和提升中国的现代国家形象。

中国精神是一种社会精神,显示一个社会的精神特质和社会风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内在要求。现代社会是市场社会、法治社会。作为价值观念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现代社会市场化、法治化的产物。当然,这些价值观念又反过来成为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的精神动力。所以,对于正在积极推进市场经济、法治社会建设的中国来说,凸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精神特质,使其不断升华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精神力量,尤为迫切和重要。同时,就社会结构变迁而言,我国目前正在经历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从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型。熟人社会、礼俗社会、人治社会更多地建立于血缘、家族、地域、文化、传统等之上,是费孝通先生所说“差序格局”社会,强调等级、服从、人治等价值观念。在陌生人社会、法理社会、法治社会,人的流动频繁,自主意识强烈,利益分化剧烈,人们注重权利和义务对等,强调自由、公正、平等、自立、自强、共生等价值观念。另外,由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价值观念更具现代性,而且对这些价值观念的理论化阐释,以及把这些价值理念精神化、行动化和制度化,多是在西方历史进程中展开的,所以,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成要素的意义上理解这些价值观念,对于建构当代中国社会所需要的自由精神、平等精神、公正精神、法治精神,具有重要的价值导向意义。

中国精神是一种公民精神,显示一个人的精神特质和人格理想。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价值取向,体现了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基本特征和内在要求,“我们生而为中国人,最根本的是我们有中国人的独特精神世界。”[1]171这种独特精神世界在传统中国社会显现为仁义礼智信、忠孝廉耻勇等核心价值观。近现代以来,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发生转型,不断生成现代特质。从梁启超提出公德、自由、自治等特质的“新民”,到陈独秀提出自主、进步、进取、世界、实利、科学等特质的“新青年”;从陶行知提出科学精神、美术精神、大丈夫精神的“学生”三大精神,到晏阳初提出有知识、有生产力、有公共心的平民人格;从新中国建立初期提出的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公民,到改革开放新时期提出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一直到21世纪初,我们提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公民道德人格。这一进程显示了现代中国人的精神特质和精神世界的不断完善。黑格尔说:“关于精神的知识是最具体的,因而是最高和最难的。认识你自己这个绝对诫命的含义,无论从它本身来看,或就其在历史上被宣告出来时的情况来看,都不只是一种对于个人的特殊的能力、性格、倾向和弱点的自我知识,而是对于人的真实方面———自在自为的真实方面,即对于人作为精神的本质自身的知识。”[6]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公民“对于人作为精神的本质”的认识,提升公民个人的价值自觉和精神修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的,不仅仅显现于国家的、社会的层面,更要显现于人本身,体现于满足人的精神需求,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建设人的精神家园,提升人的精神追求,增强人的精神力量。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中国精神的实践定形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精神建设一直是我国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实践课题之一。20世纪80年代,针对“精神污染”,我们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20世纪90年代,针对“精神空虚”,我们提出“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进入21世纪,针对“精神懈怠”,我们提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和“弘扬中国精神”。我国的精神建设取得了不少成效,但总体效果不尽如人意,其中的原因值得深思和探究。

黑格尔说:“精神不是一个静止的东西,而宁可是绝对不静止的东西、纯粹的活动、一切不变的知性规定的否定或观念性;不是抽象单纯的,而是在其单纯性中自己与自己本身相区别的活动;不是一个在其显现以前就已经完成了的、躲藏在重重现象之后的本质,而是只有通过其必然自我显示的种种确定的形态才是真正现实的,而且不是一个只与身体处于外在联系中的灵魂物,而是由于概念的统一性而与身体内在地联结在一起的。”[6]4。黑格尔的这一论述给我们的启示是,精神建设要取得真正的成效,第一,要尊重精神的自由本性,不断超越对精神的各种各样的“知性规定”;第二,要遵循精神自身的发展规律,探索精神的“自我显示的种种确定的形态”;第三,要坚持以人为本,使精神建设“与身体内在地联系在一起”。建构、培育和弘扬中国精神也应如此。中国精神不是单纯的“知性规定”,其实践形式和实践功能,是通过“种种确定的形态”得到显现和实现的,精神建设最终体现于人自身的精神完善和精神提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精神建设的“种种确定的形态”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汲取和融通了古今中外的优秀精神元素,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内蕴和彰显了一种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弘扬和培育中国精神的“总开关”。我国是一个地域广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的国家,地域、民族、文化、社会发展等差异都极为突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社会关系、利益诉求、阶层分化、价值观念等越来越多样化和多元化,社会矛盾和冲突也日益复杂和加剧。与之相伴,精神懈怠、精神空虚、精神颓废等问题也不断滋生蔓延,甚至可以说,我国已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精神危机。所以,如何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增强社会凝聚力,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寻求和凝聚社会价值共识,是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凝聚力、建构社会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途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达了中华民族各个阶层和不同社会成员的共同愿望、根本利益,最大化地凝聚了社会价值共识,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共同的理想目标和价值规范。当代中国需要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打通人们由于民族、血缘、语言和地域,以及阶层、行业、职业、利益等方面的差异所造成的隔阂,消融人们因这些差异而产生的矛盾和冲突,使人们在普遍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上达成共识,形成一种强大的精神向心力和归属感。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弘扬和培育中国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明确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核。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蕴含着对现存社会的批判和超越,对美好社会的设计和规划。也是在这个意义上,德国思想家曼海姆认为,任何意识形态都蕴含着一定的“乌托邦”精神,包含着对于理想社会的勾画,是一种超越现实、追求理想的思想境界。人们认同和信仰某种意识形态,根源于这种意识形态在批判和超越、设计和规划中所作出的政治承诺。独特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决定了我国社会不同阶层或集团的利益表达都集中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各个群体的利益、愿望和要求最终都要通过中国共产党来表达。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实际上也是中国共产党向社会全体成员作出的一个承诺,一个关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全面发展的承诺,一个关于良好国家、美好社会、完善个人的承诺。卢卡奇指出:“对无产阶级来说,它的‘意识形态’不是一面扛着去进行战斗的旗帜,不是真正目标的外衣,而就是目标和武器本身。”[8]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因为其阶级立场的狭隘性,根本上具有虚幻性、虚伪性和欺骗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立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总体上是真实的、现实的和指向未来的。对于当下中国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呈现的政治承诺,既有现实性,又有理想性,是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是一个需要中国人通过不懈努力和实践行动去实现的“现实性理想”。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表达了当代中国社会各个群体、各个阶层的愿望和要求,表达了最广大社会成员正当合理的利益诉求,它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政治承诺通过价值观念形态表征出来,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政治承诺在社会实践和人们日常生活中具体化和具象化,成为国家、社会和人们追求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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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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