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2016, 2(6): 12-18
doi: 101350D-2016-6-002
党的历史文献对个人主义的定位和批评———访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冯虞章教授
冯虞章,张瑜
 
【摘要】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反对个人主义的问题是从中国人民革命实践的需要中提出来的,特别是从中国革命和建设对于党的建设的需要中提出来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新的实际,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导向,反对形形色色的个人主义。
【关键词】  党的历史文献 ; 个人主义 ; 定位 ; 批评

【Abstract】 
 

编者按:坚持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还是张扬个人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频繁而深刻的价值导向之争,是关于“为什么人”“做什么人”和“怎样做人”的原则之论。这一价值导向之争,关系到我们的事业由什么样的一代人来接班,关系到国家的发展方向和前途命运。为了深入剖析个人主义思潮和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本刊对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冯虞章教授进行了访谈,请其对党的历史文献中关于个人主义的定位和批评进行系统梳理并给予评析,从而为我们今天正确认识个人主义思潮提供启示。

访谈人:冯教授,您长期从事社会思潮的研究工作,对于个人主义思潮有着深入的剖析。请您首先谈谈在党的历史上,我们党对于个人主义的定位和批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有哪些具体的表现。

冯虞章教授:从鸦片战争失败到中国共产党诞生前的80年间,先进的中国人先是向西方国家寻找救国救民的真理,认为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文化可以救中国。但事与愿违,这种资产阶级的文化敌不住帝国主义的奴化思想和封建复古思想的反动同盟,很快宣告破产。帝国主义的侵略更打破了中国人学习西方的迷梦。中国人向西方学习得不少,但总是行不通,多次奋斗包括辛亥革命那样的全国规模的运动都失败了。历史的逻辑表明,用西方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来挽救民族危亡的办法是行不通的。十月革命的炮声惊醒了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他们在激烈的斗争中,在对各种思潮、主义的比较、鉴别中,找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将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这时,中国爆发了“五四运动”,随后中国共产党成立。从这时起,中国开启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新时期。在这个历史大背景下,我们党对于个人主义的定位和批评,正是根据中国革命事业对于党的建设和革命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提出来的。

中国共产党在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遇到了其他国家的马克思主义者所未曾遇到过的复杂而困难的问题,其中的关键,就是要在农民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里,在党员中农民及其他小资产阶级成员占大多数的情况下,建设一个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政党。早在1928年的《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毛泽东谈到湘赣边界党的建设时就说:“我们感觉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边界各县的党,几乎完全是农民成分的党,若不给以无产阶级的思想领导,其趋向是会要错误的。”[1]77用无产阶级世界观指导党的建设,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反对和克服个人主义的倾向。毛泽东在1929年为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所写的决议(即《古田会议决议》),是党的建设和人民军队建设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献。该决议一开头就指出:“红军第四军的共产党内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这对于执行党的正确路线,妨碍极大。若不彻底纠正,则中国伟大革命斗争给予红军第四军的任务,是必然担负不起来的。”[1]85为此,该决议中的“关于个人主义”的部分,首次在党的历史上对个人主义的表现、实质、危害,对纠正个人主义的方法,作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它具体揭露和分析了红军党内个人主义倾向的表现,如报复主义、小团体主义、雇佣思想、享乐主义、消极怠工、离队思想等,指出个人主义“完全从个人观点出发,不知有阶级的利益和整个党的利益”[1]92;小团体主义“只注意自己小团体的利益,不注意整体的利益,表面上不是为个人,实际上包含了极狭隘的个人主义”[1]92;雇佣思想“不认识自己是革命的主体,以为自己仅仅对长官个人负责任,不是对革命负责任”[1]93;个人主义见于享乐方面的,“总是希望队伍开到大城市去”,但“他们要到大城市不是为了去工作,而是为了去享乐”[1]93。该决议还指出:个人主义对党和革命事业具有很大的危害性,“是一种削弱组织、削弱战斗力的销蚀剂”[1]92,“具有很大的销蚀作用和离心作用”[1]92,“于斗争极为不利”[1]93。对于纠正和克服个人主义的方法,该决议提出:“主要是加强教育,从思想上纠正个人主义。再则处理问题、分配工作、执行纪律要得当。并要设法改善红军的物质生活,利用一切可能时机休息整理,以改善物质条件。个人主义的社会来源是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在党内的反映,当进行教育的时候必须说明这一点。”[1]93

延安时期的党中央在领导敌后军民战胜日本侵略者的斗争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同时,党的理论创造活动和根据地的经济、政治、文化及党的建设,均取得了丰硕成果。就思想建设方面而言,涉及剖析、反对个人主义倾向和倡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价值导向的理论成果,就有毛泽东的《反对自由主义》《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中的地位》《纪念白求恩》《整顿党的作风》《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为人民服务》《论联合政府》等名篇。毛泽东在1937年《反对自由主义》这篇战斗檄文中,生动、深刻地分析了自由主义的种种表现及其“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的思想根源和严重危害。毛泽东指出:“革命的集体组织中的自由主义是十分有害的。它是一种腐蚀剂,使团结涣散,关系松懈,工作消极,意见分歧。它使革命队伍失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政策不能贯彻到底,党的组织和党所领导的群众发生隔离。这是一种严重的恶劣倾向。自由主义的来源,在于小资产阶级的自私自利性,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革命利益放在第二位,因此产生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自由主义。”[2]360在揭露批评革命队伍中的自由主义及个人主义的思想根源之后,毛泽东论述道:“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一个共产党员。”[2]361在应该“怎样做人”的价值导向问题上,毛泽东在延安时期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深远影响的论点,如要学习白求恩的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和张思德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3],等等。

刘少奇1939年在延安马列学院的讲演即后来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是党的历史上一篇重要的党建文献。它阐明了共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在实践中加强无产阶级思想意识修养的重要性,阐明了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共产党员的个人利益要服从党的整体利益,即服从阶级解放和民族解放的、共产主义的、社会发展的利益的原则。它在指明中国共产党代表了中国社会中最进步、最光明的方面,在它的组织内集中了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儿女的同时,着重剖析了党内各种错误的思想意识。在该文中,刘少奇指出:“在某些党员中还存在着比较浓厚的个人主义和自私自利的思想意识”,“这种个人主义的表现就是:某些人在解决各种具体问题的时候,常把个人利益摆在前面,而把党的利益摆在后面”。[4]138在具体分析了个人主义在各方面的表现之后,该文还批评了有严重个人主义思想的人:“这种人的脑筋,浸透着剥削阶级的思想意识,他相信这样的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是自私自利的动物’,‘世界上不会有真正大公无私的人,如果有,那也是蠢才和傻瓜’。他甚至用这一大套剥削阶级的话,来为他的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辩护。”[4]139

为了适应担负伟大历史任务和应对艰巨复杂斗争的需要,中央政治局于1941年7月1日作出了《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剖析了一些党员、干部中缺乏党性的表现,明确把个人主义作为“违反党性的倾向”提出来,要求“全党党员和党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在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统一纪律下面,团结起来,成为有组织的整体”,“全党党员,尤其是干部党员,更加增强自己党性的锻炼,把个人利益服从于全党的利益,把个别党的组成部分的利益服从于全党的利益,使全党能够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5]

新中国成立前夕,在新的形势面前,毛泽东针对美国国务卿艾奇逊的妄想和图谋,揭露了美国某些不甘心失去在中国的势力、妄图“鼓励”中国的民主个人主义者推翻马克思列宁主义、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企图,对所谓的“民主个人主义”给予了深入的揭露和批判。

访谈人: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对于个人主义的批评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冯虞章教授: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个人主义在党内的表现和危害的集中分析和批评,主要体现在处理“高饶事件”的斗争中。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进行了反对高岗和饶漱石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斗争,通过了根据毛泽东建议起草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不点名批判了高岗、饶漱石的反党活动。刘少奇受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的委托向全会作了报告,朱德、周恩来、陈云、邓小平等作了发言。刘少奇在报告中说:“只要党内出现了个人主义的骄傲的人们,只要这种人的个人主义情绪不受到党的坚决的制止,他们就会一步一步地在党内计较地位,争权夺利,拉拉扯扯,发展小集团的活动,直至走上帮助敌人来破坏党分裂党的罪恶道路。”[6]周恩来在发言中指出:“犯有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严重错误的同志,只能听好的,不能听坏的,成绩既冲昏了头脑,利欲就必定会熏心,蒙蔽了共产主义的良知,这是最危险不过的事了。”[7]123周恩来还说:一部分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中的骄傲情绪如不受到严厉的批评和纠正,“这样的干部就会一步一步地发展成为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野心家,或者被这种野心家所利用”[7]122。“个人主义可以有各种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表现,但是个人主义总是与集体主义对立的;不管你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或者是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它的思想根源都是从属于资产阶级的”,“党内有着占大多数的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党员,小资产阶级如不接受无产阶级的思想领导,就必然要受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7]122在谈到加强党的集体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的团结时,周恩来还指出:要区别不利于党的团结的言论和行动与有利于党的团结的言论和行动,区别流言蜚语、个人攻击与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区别破坏团结的非法活动与一般性的自由主义,区别严重的个人主义与一般的骄傲情绪,等等。[7]124-125

1956年,在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我国在所有党政干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进行了评级提薪工作,一些干部争名夺利的个人主义倾向在新形势下暴露出来。1957年1月,毛泽东在分析党内外思想动向时,对这种倾向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他说:“现在有些干部争名夺利,唯利是图。在评级过程中,有那样的人,升了一级不够,甚至升了两级还躺在床上哭鼻子。……以前北洋军阀政府里有个内阁总理叫唐绍仪,后头当了广东中山县的县长。旧社会的一个内阁总理可以去当县长,为什么我们的部长不能去当县长?我看,那些闹级别,升得降不得的人,在这一点上,还不如这个旧官僚。他们不是比艰苦,比多做工作少得享受,而是比阔气,比级别,比地位。这类思想现在在党内有很大的发展,值得我们注意。”[8]在1957年3月的一次讲话中,毛泽东又说:“总而言之,争名誉,争地位,比较薪水,比较吃穿,比较享受,这么一种思想出来了。为个人的利益而绝食,而流泪,这也算是一种人民内部的矛盾。……共产党就是要奋斗,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革命意志衰退的人,要经过整风重新振作起来。”[9]284-285

访谈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党的几代领导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新的实际,就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导向,以及反对各种形式的个人主义的问题,作过许多论述。请冯教授具体谈一谈。

冯虞章教授:邓小平强调要反对极端个人主义,要划清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民主的界限。他严厉批评了有些人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服从组织”“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革命口号进行的荒唐的“批判”,认为这是有党性的共产党员所不能容忍的。邓小平还提出了反对“形形色色的个人主义”的重要观点,他说,“精神污染的危害很大,足以祸国误民”,这种危害的重要表现就是“助长形形色色的个人主义思想泛滥”。[10]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要“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11]2001年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指出:“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强调要“把为人民服务思想贯穿于各种具体道德规范之中”,“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12]2006年胡锦涛提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生动鲜明和富有针对性的语言,发出了上述价值导向的时代强音,为坚持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确立了可操作的标准。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前夕,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论述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时,又把有些领导干部中“个人主义突出”的问题作为“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表现之一,要求引起党内警觉,抓紧时间加以解决。2016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习近平在《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中指出,在长期实践中,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一个时期以来,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就包括一些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个人主义”。[13]

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段历史时期中,也曾在“反对个人主义”的名义下出现过若干“左”的偏差,主要是扩大个人主义的范围,把对个人利益的正当追求同个人主义混为一谈。“文化大革命”中的所谓“狠斗‘私’字一闪念”,更是把问题推向了极端,完全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但在总体上,这并不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主流和基本方面。任何轻视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和真正优势的观点,都是不符合实际的。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根本否定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观点,更是完全错误和十分有害的。

访谈人:党的历史文献中关于个人主义的定位与批评,为在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条件下正确认识和分析个人主义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指南。冯教授,请您谈一谈,通过上述回顾与总结,我们可以得到哪些重要的启示和结论。

冯虞章教授:第一,反对个人主义的问题,是从中国人民革命实践的需要中提出来的,特别是从中国革命和建设对于党的建设的需要中提出来的。中国革命的胜利有三大法宝———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其中党的建设是关键。列宁在1902年谈到必须建立工人阶级先锋队政党时就说:“给我们一个革命家组织,我们就能把俄国翻转过来。”[14]406然而正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在中国必须解决好对以农民出身为主的队伍施以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问题,也就是要用无产阶级思想克服党内的非无产阶级思想,在党员队伍中解决好思想入党的问题。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作政治报告时说:“作为党来说,作为领导思想来说,我们和农民要分清界限,不要和农民混同起来。这对于农民出身的同志可能不容易理解,‘我就是农民,为什么不能和农民混同呢?’我说你现在叫做共产党员,农民是你的出身,出身和入党是两件事情,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但是这一点要慢慢地搞清楚,……我说不要和农民混同,是说要把农民提高一步,提高到无产阶级的水平。”[15]在党的建设上强调克服小资产阶级和其他非无产阶级的思想影响,反对个人主义的问题,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这对于建设一个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取得了伟大的胜利。明确了这一点,就有助于我们立足中国实际,在认识、分析个人主义问题时,把握住问题的实质和要领。在对中外思想史中有关个人主义的思潮进行研究时,也才能更好地结合中国实际,避免各种表面性和片面性。

第二,党的历史上和党的文献中对个人主义给予了明确的界定。虽然个人主义的表现形式各种各样,且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但就其思想特点来说,个人主义就是完全从个人出发的个人第一主义,它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背离了以人民利益为皈依的最高标准,甚至会发展到置党纪和国法于不顾的境地。这种个人主义倾向如果不得到批评和制止,只要气候适宜,小个人主义就会变成大个人主义,就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就意识形态属性来说,个人主义属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是同集体主义相对立的。以个人为本位、以个人为中心,把个人的一切看成最高价值,是资产阶级世界观、价值观的基本特征,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法律制度的思想基础,是资本主义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在党的历史上,革命队伍中曾经存在过的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个人主义倾向,虽然在表现形式上带有小资产阶级的特点,但其思想体系是从属于资产阶级的。列宁在谈到各种思想体系对工人运动的影响时曾指出:“或者是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或者是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这里中间的东西是没有的。”[14]326

同个人主义价值观相对立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则以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为基础,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在促进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协调发展的同时,提倡“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一切有革命觉悟的先进分子必要时都应当牺牲自己的利益”[16]337。这种集体主义精神在我国革命战争时期已经形成,并凝聚成为党和人民宝贵的革命传统。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这一革命传统为在全社会倡导、弘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奠定了现实的基础。

第三,关于个人主义的社会作用,也应当结合中国的实际来分析。毫无疑问,个人主义作为同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崛起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和思想体系,曾经在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的斗争中起过进步的历史作用。但它在和其他资产阶级的社会学说一起传入中国时,从根本上说,已经丧失了其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进步作用。这是由中国的具体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五四运动”以前,资产阶级的思想“有同中国封建思想作斗争的革命作用”,但“中国资产阶级思想只能上阵打几个回合,就被外国帝国主义的奴化思想和中国封建主义的复古思想的反动同盟所打退了”。[2]697旧式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道路在中国已经行不通了。“五四运动”以后,中国革命转变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与此相适应的思想文化,也必然只能由中国的无产阶级思想来引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从根本上失去进步性并对革命队伍产生巨大的腐蚀作用,就成了必然。

党的历史上对于个人主义及其危害的揭露与批评,是从中国革命实践的需要中提出来的。就个人主义在现实生活中的危害而言,它同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相对立,销蚀党和人民的革命传统,腐蚀人们的灵魂,冲击人们的道德底线。个人主义又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想基础。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蔓延,使得一些地方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出现严重问题。有些人借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机,把市场交换原则引入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以致权钱交易、官商勾结、贪赃枉法的腐败现象不断滋生。有些人把“一切向钱看”奉为准则,罔顾他人和社会利益,大搞假冒伪劣、欺诈活动,从事各种非法违规的经营活动。有些党员干部则经不住金钱、美色、权力的考验,为声色犬马和名缰利锁所俘,严重违纪违法,腐化堕落,蜕化变质,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党政干部的“塌方式腐败”,等等。所有这些,都严重危害了人民的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和谐,阻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而就种种丑恶现象的思想根源来说,都是与某些人头脑中的个人主义的恶性膨胀分不开的。因此,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中,为了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并使之取得和保持压倒性胜利,既必须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又必须强化党建和思想道德建设,要求党员干部筑牢拒腐化、不腐化的思想防线,守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坚决抵制形形色色的个人主义价值观的侵袭。法是他律,德是自律,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第四,要区别个人主义和正当的个人利益,反对个人主义并不否定而且要尽可能地保证人们正当的个人利益,这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题中应有之义。所谓正当的个人利益,是指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个人生存发展的物质文化需要。它的具体内涵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并不断提升的。把正当的个人利益同个人主义混淆起来,不是马克思主义。早在红军初创时期物质极端贫乏的情况下,《古田会议决议》在要求纠正红军党内个人主义倾向的同时就指出,要尽一切可能设法改善红军的物质生活条件。毛泽东在1934年《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深刻地论述道:“我们现在的中心任务是动员广大群众参加革命战争”,为了达到战胜敌人的目的,就要“领导农民的土地斗争,分土地给农民;提高农民的劳动热情,增加农业生产;保障工人的利益;……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1]136-137在1942年的《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一文中,他还要求干部们懂得:“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我们应该不惜风霜劳苦,夜以继日,勤勤恳恳,切切实实地去研究人民中的生活问题,生产问题,… …并帮助人民具体地而不是说空话地去解决这些问题”。[17]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在批评党内的个人主义思想意识的同时,也指出:“党在一切可能条件下还要帮助党员根据党的利益的要求,去发展他的个性特长,给他以适当的工作和条件,以至加以奖励等。”[4]135当然,肯定和保障正当的个人利益绝不意味着可以提倡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并对其孜孜以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指出:“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绝不是提倡个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而奋斗,绝不是提倡各人都向‘钱’看。要是那样,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还有什么区别?”[15]337他强调要“把个人利益放在集体利益当中,放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当中,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统一”[16]233。习近平在论述“中国梦”时指出:“中国梦是国家的、民族的,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只有每个人都为美好梦想而奋斗,才能汇聚起实现中国梦的磅礴力量。”[18]他还曾指出:“要通过教育,增强全局观念,使每一个党员真正懂得党和人民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党员的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建设和改革的大局,特别是在处理利益关系时,一定要自觉地把局部的、个人的利益服从全局的、整体的利益,而绝不能只顾局部不顾整体,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甚至损国家以利个人,损大公以利小公,损别人以利自己。”[19]这也就是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所说的:“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而“不能只顾一头”。[9]28这样,就从根本上划清了个人主义同正当的个人利益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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