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涵与实践路径*
On the Connotation and Practical Path of Common Prosperity of People's Spiritual Life
编委: 朱效梅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辛世俊,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王丹,郑州师范学院国家中心城市研究院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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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世俊, 王丹.
Xin Shijun, Wang Dan.
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等问题。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1]4“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澄清各种模糊认识,防止急于求成和畏难情绪,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1]8习近平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问题,意义十分重大,对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试从学理上对什么是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以及如何推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等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推动该问题的深入研究。
一、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题中应有之义
以追求人类美好社会制度、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幸福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旨归的马克思主义蕴含着大量关于人民精神需要、精神生活幸福、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容。
恩格斯从人与动物区别的角度论述了关于人的提升的思想。“只有一种有计划地生产和分配的自觉的社会生产组织,才能在社会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正像一般生产曾经在物种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一样。”[3]860这段话告诉我们,人第一次从动物界提升出来是从生产工具的创造开始的,也就是毛泽东所说的“人猿相揖别,只几块石头磨过”[4]。人的第二次提升是人通过生产关系变革,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破除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个体生存斗争停止了。于是,人在一定意义上才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3]815。到那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3]815。恩格斯将社会成为全部生产资料的主人、消灭生产资料对人的奴役看作人的彻底解放,看作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这是在精神生活层面对共产主义社会的解读。
毛泽东思想中蕴含着大量关于重视人的精神和对人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毛泽东指出:“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帝国主义与封建势力是摧残个性的,使中国人民不能发展他们的聪明才智,他们的身体也不能发展,精神也不能发展,都受到了摧残。……中国共产党代表全国人民要求独立!中国如果没有独立就没有个性,民族解放就是解放个性,政治上要这样作,经济上要这样作,文化上也要这样作。广大群众没有清楚的、觉醒的、民主的、独立的意识,是不会被尊敬的。”[5]毛泽东认为:“自从中国人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之后,中国人在精神上就由被动转入主动。伟大的胜利的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大革命,已经复兴了并正在复兴着伟大的中国人民的文化。这种中国人民的文化,就其精神方面来说,已经超过了整个资本主义世界。”[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之所以能够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关键是强大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共产党人的奋斗牺牲精神。1953年6月13日,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接见从抗美援朝前线回国的秦基伟时说:“你们在上甘岭打得好,上甘岭战役是个奇迹,它证明了中国人民志愿军的骨头比美国的钢铁还要硬。这奇迹是你们创造的。”[7]毛泽东还指出:“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民主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8]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毛泽东始终十分关注并解决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警惕帝国主义“和平演变”、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不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等精神生活领域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在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非常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并多次从制度层面阐明高度的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特点,我国人民能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以上这些,资本主义社会永远不可能有。资本主义无论如何不能摆脱百万富翁的超级利润,不能摆脱剥削和掠夺,不能摆脱经济危机,不能形成共同的理想和道德,不能避免各种极端严重的犯罪、堕落、绝望。……我们要有计划、有选择地引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技术和其他对我们有益的东西,但是我们决不学习和引进资本主义制度,决不学习和引进各种丑恶颓废的东西。”[9]当社会上出现消极腐败现象时,邓小平说:“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这几年生产是上去了,但是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流毒还没有减少到可能的最低限度,甚至解放后绝迹已久的一些坏事也在复活。我们再不下大的决心迅速改变这种情况,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怎么能全面地发挥出来?”[10]邓小平理论中也蕴含着大量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人的素质、培育四有新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非常重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注重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注重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将“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和文化自信、文化强国战略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物质需求是第一位的,吃上饭是最主要的,所以说‘民以食为天’。但是,这并不是说人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就是可有可无的,人类社会与动物界的最大区别就是人是有精神需求的,人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时时刻刻都存在。”[11]14“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上遍地林立时,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11]6
在谈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时,习近平指出:“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如果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会魂无定所、行无依归。为什么中华民族能够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生生不息、薪火相传、顽强发展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中华民族有一脉相承的精神追求、精神特质、精神脉络。”[11]22
面对西方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和我国少数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习近平指出:“世界社会主义实践的曲折历程告诉我们,马克思主义政党一旦放弃马克思主义信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就会土崩瓦解。共产党人如果没有信仰、没有理想,或信仰、理想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必然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12]148-149他告诫全党:“经济发展、物质生活改善并不是全部,人心向背也不仅仅决定于这一点。发展了,还有共同富裕问题。物质丰富了,但发展极不平衡,贫富悬殊很大,社会不公平,两极分化了,能得人心吗?因此,经济总量无论是世界第二还是世界第一,未必就能够巩固住我们的政权。经济发展了,但精神失落了,那国家能够称为强大吗?”[13]
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时代背景下,党中央提出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思想,是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的宝贵经验,从重视精神生活的地位与作用、不断追求美好精神生活价值等方面来看,这一论断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一致性。
马克思主义关于重视人的精神生活的论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方向。现在,党中央提出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思想,是时代的呼唤、实践的要求。新时代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奋力实现我们的目标,要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不懈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必须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不断推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涵与主要特征
所谓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指人民在精神生活领域对美好社会的理想信念、向上向善的价值理念、积极健康的道德观念和优秀传统文化的广泛认同并用以指导自身行为的精神状态。这一界定强调的重点一个是“共同”,一个是“富裕”。所谓“共同”,指的是人民性,它不是某一个人、某一群体的精神需求,不是个人的需求偏好,而是涵盖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需要。所谓“富裕”,指的不是消极的精神需求,而是积极的精神需求。大体而言,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具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1.普遍性
普遍性是就人民精神生活富裕最一般的特征来说的。精神生活富裕并不是人类生活的奢侈品,而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精神生活不是强加给人的一种外在要求,而是人的一种内在需要。人是精神的存在物,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是人的本性。精神生活是物质财富不能替代的。为什么许多拥有物质财富的人并不感到幸福,找不到生活的意义?甚至古人说“宫中多烦恼,茅屋有歌声”。精神生活之所以被称为生活,是因为它也是人的现实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是人成为一个真正的人的内在要求。现在,有些人在追求物质生活富裕的时候,忽视了精神生活富裕,但绝不是不需要富裕的精神生活。当前,我国社会中出现的“饭圈”文化、“躺平”现象等恰恰说明人们需要正确精神的指引。但是,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对人的精神生活需要的理解不够深刻,如把提高生活水平仅仅理解为提高物质生活水平,把共同富裕仅仅理解为物质生活的共同富裕,等等。其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深厚的人性根据,只有人才能把精神生活放在高于物质生活的位置上,这是人区别于一般动物的重要特征之一。人不同于动物又超越动物的地方不在于肉体,而在于人除了肉体还拥有一个心灵的世界和意义的世界。只有在这个层面上,才能更好地显示出人的尊严和价值。
人们追求精神生活的普遍性,就是“共同”的基础。它强调的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广泛性和群众性。人民在量上指的是居民中的大多数,因此,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指的就不是个别人或少数人的精神生活富裕,而是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富裕。譬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民主》白皮书指出:“有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人民对中国政府的满意度每年都保持在90%以上,这是中国民主具有强大生命力最真实的反映。”[14]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人民群众对于我国各级政府采取的“动态清零”政策,对于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等,都具有广泛的认同。这些都体现了人民群众的精神获得感,是大家都能感受到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容。
2.积极性
积极性是就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性质而言的。精神生活富裕是针对精神生活贫穷、空虚、愚昧来说的。在精神生活领域,从内容上来看,有善良也有邪恶,有先进也有落后,有科学也有愚昧。譬如,有人信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人道德观念模糊甚至缺失,是非、善恶、美丑不分,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人造假欺诈、不讲信用;有人突破公序良俗底线,妨害人民幸福生活,伤害国家尊严和民族感情;等等。这些都是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要求格格不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倡导向上向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里的“向上向善”就是指具有正能量、积极、有益的价值观。我们所倡导的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仅是符合共产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要求的,也是符合人类社会进步要求的,符合善良人性与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的。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在精神指导下进行的,究竟是在好的精神指导下还是在坏的精神指导下,必须辨别清楚。江泽民提出的“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15]的重要论述,对理解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3.无形性
无形性是就人民精神生活的价值特性而言的。精神价值具有无形性。我们知道,经济价值通常是通过对有形物的使用或消费而产生的,如购买和使用一辆汽车,或乘坐交通工具。在使用或消费中,经济价值物将被磨损。这就是说,一件物品的经济价值通常是随使用或消费的增加而不断减少。但精神价值却不是如此。精神价值虽然大多是以有形物为载体的,但使用者通常并不是将有精神价值的东西消费了,而是仅在精神上受到影响。如读一本书,参观博物馆、建筑物或文化遗迹,使用者并没有消耗这些具有精神价值的实物,而是将这些实物中包含的思想、观念或情感等留在记忆中。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精神价值不是一种有形的价值,而是一种无形的价值,尽管它通常是通过有形物作为载体来传播的。
4.应然性
应然性是就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发展特性而言的。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一般来说,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推进是一个由实然向应然发展的过程。实然是指人们的一种实存状态,应然则是指人们的一种理想状态。人是不满足于自己的实然状态的,人的心中有一个发展自己、提升自己、成为自己的愿景。就理想的层面来说,有生活理想、职业理想、道德理想、社会理想等。人对自己的将来充满期许,正是这个将来,使绝大多数人不甘于现状,而是选择奋斗。愿景总是高于实存,理想总是指向未来。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总是包含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如同物质生活共同富裕不能一蹴而就一样,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仅不能一步达到,甚至比实现物质生活共同富裕更难、任务更艰巨。这是由精神生活的特点决定的。精神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世界的问题更复杂、更多样,不能指望听一次报告、看一场电影就彻底解决人们的价值观问题,而是要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通过不断的教育来逐步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虽说是高于实存的,但它又是经过努力能够实现的。这是现实的可能性,而不是抽象的可能性,更不是不可能性。事物的发展是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具有现实性、时代性。
5.参与性
参与性是就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建设而言的。唯物史观认为,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主体,既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享有者,更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创造者和参与者。譬如,与西方所谓“选举民主”相反,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将人民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16]民主建设是如此,促进人民共同富裕亦是如此。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必须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必须依靠群众,这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
6.复杂性
复杂性是就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系统性而言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既与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相联系,又与许多社会问题息息相关。从内容上来看,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譬如,社会是多元的,不同的群体具有不同的精神需要,在精神富裕的内容上就要考虑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同样是学生,但有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的区别,这就既要考虑一致性的要求,又要照顾不同年龄段的差别。同样是人民群众,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农民工之别,如果不加分析地用一个标准来要求,肯定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要求一致性与多样性相统一:没有一致性,多样性就是一盘散沙;没有多样性,一致性就没有鲜活的生命力。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与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的关系来看,二者的发展往往是不同步和不平衡的。虽然从总体上来说,物质生活富裕是精神生活富裕的基础,但二者并非一一对应。从评价标准来看,精神生活富裕当然是有评价标准的,但对它的评价不像对物质生活富裕评价那样直接、直观,其量化考核的难度更大。
三、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党中央提出“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这里的“促进”一词非常重要。促进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体现,是一种积极的态度,需要多元主体的参与,需要党的领导,需要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具有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促进”是一篇大文章,应当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努力做到“促”之有方、“促”之有力、“促”之有效。
1.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既是社会意识的表现,又属于社会心理现象,其中交织着理性因素、感性因素、情感因素。精神生活需求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有两种形式:一是向社会主导的社会意识形态转化,被社会意识形态加工和吸收,成为支配人的思想意识和行为的精神力量;二是向非主导的社会意识形态转化,成为对抗居于主导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的精神力量。任何一种社会条件下的精神需求都有两面性,一面是积极向上的,一面是消极有害的。而任何一种社会存在形式,总是观察并及时分析人们的精神需求动态,适时地引导它向有利的方向发展。对人的精神需求予以积极引导,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个人塑造角度来说,为个人进步提供了追求的目标,有利于维护人的正常生活和价值观念;从社会塑造的角度来说,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如果人的精神需求不受到社会主流价值体系、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关怀和引导,如果积极的、健康的精神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那么,人们的精神就会陷入无序状态,一切消极的、落后的甚至反动的东西就会乘虚而入,造成社会危害。因此应积极维护社会主流价值体系、规范社会行为,适时地引导人们的精神需求。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价值追求。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化产品创造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17]
有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漠不关心,认为这是中央的事情、宣传部门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这是政治幼稚的表现。其实,稍微有点近代史知识的人都知道,这种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对立起来的观点是经不起推敲的。国家主权是个人人权的基础,国家富强是个人美好生活的基础,这是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结论。习近平指出:“国内外敌对势力是绝对不愿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风景这边独好’的,是绝对不愿看到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长期执政的,也是绝对不愿看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千万不能天真!”[18]苏东为什么改旗易帜?就是因为在意识形态领域放弃了党的领导。亚历山大·季诺维也夫在《俄罗斯共产主义的悲剧》中说:“如果认为意识形态教育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多余的,甚至是有害的,那就错了。受过意识形态教育的人不会比所有其他方面都与他相似的人更蠢。由于这种教育,人们就拥有了类似坐标系的东西。它对于在当代社会复杂环境中进行定位是必须的。在后苏联时期,对这种定位的摧毁,就成为国民大规模思想混乱和恐慌的一个主要原因。”[19]一个时期以来,经济发展受到高度重视,精神领域却被忽视。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将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的价值要求贯穿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建设各方面,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用党的理想信念凝聚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人,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激励人,引导人们在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广泛认同。
价值观引领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理论问题,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的政策都有利于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要把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政策、制度、法律规定。譬如,在就业、就学、住房、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上,应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并要特别关注少数群体的诉求。譬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采取的封控、管控政策,应考虑到急危重症病人的需要,考虑到特殊人群的特殊需要。尊重个人利益、关心少数群体利益正是公共治理水平的体现,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尺度。
2.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育人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不竭源泉。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要有中国精神,而中国精神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前提下,积极深入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精神世界,把长期以来我们民族形成的积极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充分继承和弘扬起来,使之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服务,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12]89应以礼敬自豪的态度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掘文化经典、历史遗存、文物古迹承载的丰厚道德资源,弘扬古圣先贤、民族英雄、志士仁人的嘉言懿行,让中华文化基因更好地植根于人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中。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深入挖掘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并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继承创新,充分彰显其时代价值和永恒魅力,使之与现代文化、现实生活相通相融,成为全体人民精神生活、道德实践的鲜明标识。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对弘扬传统文化进行了全面部署,应努力将这些安排部署落在实处。近年来,全国各地涌现了很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先进典型,如以宣传德孝文化为切入口,弘扬优良家风,促使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3.抓好网络空间精神文明建设
习近平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20]2021年8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我国网民数量世界第一,已成为网络大国。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新空间,越来越成为人们获取公共服务的新平台。网络空间对人们的求知途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产生重要影响。
西方敌对势力一直妄图利用互联网“扳倒中国”,通过网络文化浸染、网络舆论抹黑、网络社交渗透、网络利益输送和网络勾连策动等手段在我国网络空间进行价值渗透。习近平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互联网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变量’,搞不好会成为我们的‘心头之患’。……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21]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必须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让科学理论、正确舆论、优秀文化充盈网络空间。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引导互联网企业和网民创作生产传播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音视频、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加强网上热点话题和突发事件的正确引导、有效引导,明辨是非、分清善恶,让正确价值取向成为网络空间的主流。严格依法管网治网,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执法,强化网络综合治理,加强网络社交平台、各类公众号等管理。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建立完善新技术新应用道德评估制度,维护网络道德秩序。开展网络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网上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清理网络欺诈、造谣、诽谤、谩骂、歧视、色情、低俗等内容,反对网络暴力行为,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
4.强化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在全社会确立起对法律的信仰。法律的基本功能是惩恶扬善,这对于人们确立正确的价值观至关重要。发挥法治对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就必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都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及时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推动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老爱亲、保护生态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坚持严格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以法治的力量维护道德、凝聚人心。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惩恶扬善功能,定期发布道德领域典型指导性司法案例,让人们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法律法规体现鲜明价值导向,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直接影响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和自觉践行。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之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22]
5.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
人民群众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主体,他们不是旁观者、局外人,而是参与者、建设者。人人都对自己的精神生活负责,也在影响着别人的精神生活。毛泽东曾经指出:“一个人只要他对别人讲话,他就是在做宣传工作。”[23]身教胜于言教,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所谓“多元主体”,既包括个人,也包括社会组织。譬如,单位建设就十分重要。一个单位,领导班子团结,人际关系和谐,同事和睦相处,大家就会身心愉悦,工作的成就感、获得感就高。再如,微信群也是传递正能量的重要载体,传递正能量的微信群多了,对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是有好处的。还有近年来的“网络热搜”,上了热搜榜的问题,大多是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互联网时代的多元主体参与,很多问题正是在人们的共同参与下得到解决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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