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研究1
Research on One Century of the CPC's Ethical Spirits for People
编委: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马丽,法学博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
童建军,哲学博士,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关键词:
本文引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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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Li, Tong Jianjun.
中国共产党人在百年的接续奋斗中,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从伦理上来说,中国共产党人创造、坚持和发展的人民伦理精神就是人类伦理文明新形态。读懂今天的中国,就必须读懂中国共产党。读懂中国共产党,就必须读懂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它是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社会革命的重要精神动力,是中国共产党人过去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的重要“伦理密码”。但是,尽管无论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还是“伦理精神”,其各自的研究成果都非常丰富,但是在“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伦理精神”研究领域,特别是明确地将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伦理精神理解为以人民伦理为特色的伦理精神,国内外学术界的研究明显滞后。“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没有被作为一个具有重大学术意义和实践价值的问题去系统专门集中地研究,它所蕴含的丰富而深刻的内容散落在围绕中国共产党百年史的其他诸种研究中。
一、 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的思想谱系
伦理精神是指引、评价和调整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深刻伦理观念和深层道德意识,是对人的道德生活和道德行动起着根本性主导作用的特殊精神形式,具有时代性、超越性和民族性,构成文化精神和民族精神的核心内容。伦理精神不等同于伦理。伦理确实会指向精神,与精神有关,但精神不一定都是伦理。伦理精神是现实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品质之上的更为根本性的精神力量,它有伦理的正当性,但同时又不只表现于伦理道德,而是融渗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彰显精神的能动性。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在应对各种苦难挑战中形成、发展、坚持和完善了属于自己的伦理精神。这是中国共产党人之所以历经百年而风华正茂、饱经磨难而生生不息的一股强大精神力量,也是中国共产党作为彻底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最鲜明的伦理品格。
人民伦理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百年伦理精神。在中国共产党人百年社会革命的话语体系中,“人民”当之无愧地应为最核心的范畴。中国共产党人所依靠和服务的群体是“人民”,建立的政权是“人民政府”,领导着“人民军队”“人民法院”“人民公安”“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推动着“人民教育”“人民卫生”“人民铁路”等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因此,“人民”二字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独特的精神基因,融入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血脉。如果要给中国共产党人百年社会革命的伦理精神以恰当的称呼,那么,它必定是“人民伦理”。它以通俗而形象的表述揭示出,中国共产党人百年社会革命的伟大实践不仅有着深刻的伦理承诺,而且这种伦理承诺的核心是人民。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具有连续的稳定性、明显的标识性和广泛的接受性。
人民伦理连续的稳定性是指,它不是暂时性、片段性的精神现象,而是形成、完善、发展和坚持于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连贯着中国共产党人历史—现实—未来的根本精神现象。它是贯穿中国共产党人“百年”的伦理精神,已经积淀成中国共产党人重要的伦理传统,构成中国共产党人第一个百年社会革命的“伦理密码”,深刻预制着中国共产党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秩序和意义,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不断成熟的一个重要精神表征。
人民伦理明显的标识性是指,它深深镌刻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特质、烙印着中国社会的现实特性、内蕴着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成为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国内外不同时代其他马克思主义政党和非马克思主义政党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精神标志。它是贯穿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鲜明伦理主线,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历史使命中所形成的诸种精神力量共同的伦理底色,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有力道德明证,涵盖了利于人民根本利益的一切科学论断,诸如人民生命至上、人民地位至上、人民权力至上等,构成它最基本的价值内核。
人民伦理广泛的接受性是指,它不是凭空臆造的精神现象的概念,而是已经印刻于中国共产党人心中和外显于中国共产党人行动且深受中国人民认同的精神现象。同时,随着中国共产党国际形象的海外传播和中华民族国际地位的不断跃升,它逐渐进入世界各国人民的认知视野。它不仅是道德领域的精神现象,更是构成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和科学等治国理政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的根本精神来源。它既不是具体的道德规范、道德品质和道德境界、道德理想,又不同于抽象的科学精神、理性精神和日常的法律精神、政治精神,而是它们之上的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精神力量和精神印记。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伦理精神自古以来就存在着,在历史长河中彰显其生机与活力。但是,“伦理精神”不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重大事件、重要会议或重要文献中使用的基本概念,更多是受德国社会学家韦伯的影响,成为学术研究中经常使用的术语。中国共产党人百年来使用比较频繁的概念是“修养”“精神”“精神谱系”“品质”和“风骨”等,它们与“伦理精神”概念之间有关联,但又存在重大差异。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发展成熟于中国共产党人百年社会革命的伟大实践,脉接于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
首先,人民伦理是中国共产党百年砥砺奋斗的伦理底色。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就把“人民”二字深深融入党的血脉和灵魂,使之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接力奋斗、砥砺前行的动力源泉和精神内核。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为了推翻“三座大山”、争取人民群众的彻底解放,同一切敌对势力进行英勇斗争、浴血奋战。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为了让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一穷二白、内忧外患的境况下自力更生、奋勇前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勇于自我革命,敢于挑战一切艰难险阻。人民伦理是中国共产党人过去、现在和未来一以贯之、永不褪去的伦理底色。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梳理了中国共产党人在不同时期、地区和领域形成的九十余种革命精神。这些革命精神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根据初步的不完全统计,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直接或者间接表达的各种道德品质中,居首位的是无私奉献人民的美德。其他出现频次比较高的美德诸如团结互助、理想信念、坚忍不拔以及勇敢忠诚等,之所以具有正当性,不仅在于美德本身的崇高性,而且在于它们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从属于无私奉献人民的美德。
其次,人民伦理是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的伦理反映。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1]“人民”概念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中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直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首次赋予无产阶级以重要地位后,马克思才大多在无产阶级意义上使用“人民”概念,而共产主义意义上的人民观则形成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人民观,使“人民”概念成为融革命性、阶级性和政治性为一体并兼具总体性、群体性和个体性的概念。[2]尽管中国共产党人在百年社会革命中的“人民”概念所指具体对象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有所差异,但是,因应新情势,面对新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以人民立场作为党的根本政治立场的初心和恒心,在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地走好群众路线,弘扬和发展人民主体地位;在坚信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的基础上,始终心系群众、体察民情,为人民排忧解难,保持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在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基础上,始终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因此,坚持社会革命要为了人民的目的论、组织和依靠人民的主体论、发动和倾听人民的方法论、人民共享成果的评价论,构成了人民立场的基本内容。可见,人民立场内蕴着强烈的道德正当性,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是人民立场在伦理精神上的发展和体现。
最后,人民伦理是中华民族传统民本思想的伦理发展。中国传统民本思想萌芽于夏商周三代时期,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明清之际达到新高度。民本思想是事实陈述和价值规范的统一,既强调民众是国家之本的重要性事实,又主张民众应成为治国理政之本。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的生成是“精神生命体”成长的过程。既然是一种“精神生命体”,就必有其母体,同时,这个“精神生命体”必有其身份标识,以使之区别于别的“精神生命体”。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吸吮着中华民族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为核心旨趣的民本思想,形成了团结全党和凝聚人民的人民伦理精神。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承接了民本传统,但它并不是中华传统伦理精神简单化的、必然的、完全的投射,而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它是旧传统的超越,是新传统的创造。一些传统是固有的,一些传统是被发明出来的,一些传统是消失了之后又被再次建构出来的,它们都可以被称为传统。那些被发明和被建构的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传统尽管确立之初难以获得普遍的认同,但是只要通过持续不断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的灌输,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慢慢被固定下来,并在社会中形成记忆,蜕变成真正的传统。[3]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不是凭空创造的新传统,它既有其实践基础,又有其思想根源。
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代表着中国共产党人最深沉和最持久的伦理标识,离开对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的深入理解,就不能被认为是真正读懂读透了中国共产党人。国外之所以有些人对中国共产党人持有偏见、误解乃至敌意,没有读懂读透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原因。只有读懂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才能走向中国共产党的精神历史深处,真正读懂真实、立体而全面的中国共产党人。
二、 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的核心要义
中国共产党人在百年奋斗征程中,形成、发展、坚持和完善了以人民伦理为内核的伦理精神。人民伦理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人民立场、中国共产党人理想信念宗旨的伦理结晶。以“人民伦理”指称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伦理精神,不是将“人民”简单拼接到“伦理”,而是对中国共产党人百年来伦理思想和道德实践的凝练,是“人民”向“人民伦理”合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有序过渡,蕴含着丰富的时代内涵。
坚持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道德身份。无论是个体还是组织,都“生活在一个相互构成的世界”[4],社会性始终是其最根本的属性,社会关系始终是其最重要的关系。他们从社会关系中产生,并在社会关系中承担着职责。明晰社会关系中的道德身份是伦理的应有之义,因为伦理的本意就是社会关系中的应然法则,社会关系中的道德身份不同,其履行的应然法则也不同。中国共产党人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成功处理自身关系、同国内其他政党或组织之间的关系、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同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关系、同世界各国和全人类的关系。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将处理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作为这些社会关系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关系,并且准确定位了自身在同人民群众关系中的道德身份。这就是始终坚持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道德身份,强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5]11。从发生学的意义上来说,中国共产党人本来就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他们最初始的身份,其次才是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因此,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就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人道德身份的客观描述,而且是中国共产党人道德身份的应然规定,这就要求在道德实践中,共产党人“每到一地,就和那里的群众打成一片,不是高踞于群众之上,而是深入于群众之中”[6]1094。
坚持热爱人民的道德情感。合理而完整的道德评价不仅要关注行动者的行动,而且要明察行动者的情感,要深入理解行动者遵守道德规范的动机、情感、价值与意愿等内在品格要素。亚里士多德指出,德性行为必须伴随着快乐。我们由于快乐选择了卑贱的行为,由于痛苦逃避了高尚的行为,所以,我们应当把伴随着所做行为的快乐或痛苦看作品质的标志。“一个人节制身体上的快乐并且从中得到享受,他才是节制的。如果他从节制身体上的快乐中感觉到的是压抑,他就是放纵的。同样,一个人享受地或者至少是没有痛苦地面对危险,他才是勇敢的。如果他面对危险时是痛苦的,他就是怯懦的。”[7]因此,道德问题就不应该只关注普遍的道德原理或者道德原则的实践应用,而且还必须重视道德生活的动机、情感、价值与意愿等内在品格要素。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热爱人民的道德情感。他们以“鱼”和“水”以及“种子”和“土地”这两类关系为隐喻,非常形象地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人作为“鱼”和“种子”对于作为“水”和“土地”的人民的热爱。这两类隐喻揭示的是,对于中国共产党人而言,热爱人民不是作为一个外在的道德命令去追求它,而是情绪情感上的快乐享受。毛泽东要求共产党人“热爱人民群众,细心地倾听群众的呼声”[6]1094。邓小平深情地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8]
坚持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道德义务。“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6]809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是中国共产党人百年未变的初心,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如磐的恒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9]。在坚持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道德义务上,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发展的、辩证的唯物史观。一方面,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人民包含了许多现实的阶级和阶层,“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10]。与此相适应,“人民根本利益”也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概念,会随着形势变迁而改变。因此,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人与时俱进地根据客观社会情势发展,动态调整“人民”概念所囊括的具体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适时准确地把握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内容和特定表征。另一方面,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不是抽象的概念和空洞的口号,而是要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国共产党人始终秉持实干为要、行胜于言的行事准则,不是将坚持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道德义务停留在口头上或者止步于思想环节,而是落细落小落实到解决好人民牵肠挂肚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可见,在中国共产党人那里,坚持实现人民根本利益是普遍的伦理原则、基本的道德义务,其应用因时顺势而变,深深植根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之中。
坚持人民评判的道德标准。中国共产党人是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始终以人民利益为根本考量,“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6]1094。既然中国共产党人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为人民谋利益,那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党的一切工作和方针政策,都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11]。时代是出题人。实现人民根本利益是不同时代给中国共产党人出的最根本、最普遍、最持久的考卷。中国共产党人作为答卷人,用实际行动不停地回答着这张试卷。而对于试卷的阶段性和连贯性考评,不能由其自身负责,必须由广大人民群众来承担。因为从常理来说,广大人民群众对自身根本利益是否实现以及是否实现得好,最有发言权,他们既是利益诉求的提出者,也是利益实现的体验者,最有资格评判中国共产党人交出的时代答卷。因此,中国共产党人虽然被称为“以最广和最远为目标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6]864,但是,它不同于伦理学上以边沁和密尔为代表的功利主义。以边沁和密尔为代表的功利主义主张所有人的快乐或幸福要同等计算,但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义”实现、维护和发展的快乐或幸福是人民的快乐或幸福,同时,将快乐或幸福的评价权交给了广大人民群众,“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12]。
坚持为人民利益而牺牲的道德品质。道德意味着“牺牲”,“要有道德,就要有牺牲”[13],“没有为他人奉献和牺牲的精神,就无所谓道德”[14]。牺牲所服务的对象范围越广大,就越有道德。因此,借鉴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出的观点来看,一些社会现象受到道德谴责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没有“道德”或者“牺牲”,而是其“牺牲”所服务的对象太狭隘。行动者的牺牲所服务对象范围的广大或者狭隘,不仅是道德认知问题,更是反映了行动者内心深处的格局或者境界。中国共产党人被中国人民群众视作“活菩萨”,不仅是指中国共产党人开天辟地、改天换地、翻天覆地和惊天动地的能力和实践,更是指中国共产党人在百年社会革命中展现出了菩萨般的渡人境界和高尚品质。这种境界和品质正如《共产党宣言》所提出的:“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一劳永逸地摆脱一切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就不能使自己从进行剥削和统治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的奴役下解放出来。”[15]中国共产党人是常人,他们也会有喜怒哀乐,也会追求快乐体验。但是,中国共产党人更是社会中的先进分子,他们在日常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面对困难和危险能够为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在先进的中国共产党人看来,如果抑制个人的快乐享受是为了更大的人民利益的目标,那么,这种对快乐的抑制就更有价值。“正因为有着非追求不可的更大要求,才产生抑制较小的要求的必要;只是一味地抑制要求,却反而违反了善的本性。”[16]
坚持人民主体的道德实践。中国共产党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坚定信仰者,坚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人民群众也能解放自己,他们是社会发展最具道义性的内在根本力量。“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反革命打不破我们,我们却要打破反革命。在革命政府周围团结起千百万群众来,发展我们的革命战争,我们就能消灭一切反革命,我们就能夺取全中国。”[17]中国共产党人坚信,社会发展的密码不是印刻在思想家的头脑中,而是体现在人民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正是认识到人民实践的道德力量,才始终坚持“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斗争的方向,帮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18]。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史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最广泛地发动和组织人民为着自己的利益而不懈奋斗的历史。它昭示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的道德实践,必须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既要来自人民又要有先进性,既要保持先进又不失人民本色;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和依靠人民群众,而不能脱离人民群众,不能站在人民群众之上;同时,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人民群众负责、遇事同人民群众商量和同群众共甘苦的工作作风。
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是形式和内容的辩证统一。当代伦理学家周辅成曾经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以不同形式强调了人民道德在伦理研究中的核心地位。他认为,无论是伦理思想发展规律还是客观真实的道德生活,都存在着以人民道德为中心展开的斗争。以人民道德为标准的道德理论和以反对人民道德为标准的道德理论之争,既是伦理思想史上的两条思想路线的斗争,又是两种相反的善恶是非之争,但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人民道德思想终究会战胜反对人民利益的道德思想。他特别指出,无产阶级道德就是人民道德。[19]周辅成提出了概念,抛出了问题,但是,他本人以及其他学者并没有对人民道德进行系统的研究。周辅成所谈的“人民道德”指的是由人民所创造、为人民所遵守并维护人民利益的道德,确切地讲是指“道德的人民性”,揭示的是道德的阶级属性。然而,中国共产党人在百年征程中形成、发展和实践的人民伦理,不仅强调了伦理道德的人民性这个形式成分,更加彰显了以人民性为核心的丰富内涵。
三、 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的历史价值
作为贯穿中国共产党人百年精神谱系的道德品格、伦理红线和精神底色,人民伦理精神是实现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精神支柱,是中国共产党人坚守初心使命、永葆青春活力的精神内核,以其特有的作用方式在百年历史征程中彰显出自身的重要价值。高度总结、深入分析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的历史价值,有助于准确框定其历史地位、充分彰显其时代功能,更好地做到鉴古知今、彰往察来。
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完成了中国人民最为彻底的伦理觉悟。中国共产党早期重要领导人陈独秀曾经提出,自从西洋文明传入中国以来,中国人民先后经历了六期觉悟,共和立宪大业犹待第七期“吾人最后之觉悟”,它包括政治的觉悟和伦理的觉悟,而“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20]没有伦理的觉悟,其他觉悟就不是彻底的觉悟,就不能完成民众之解放、国家之独立的历史任务。揆诸历史,近代以来,为了拯救民族危亡,中国人民奋起反抗,仁人志士奔走呐喊,各种救国方案轮番出台,但都以失败而告终。从伦理的视角来看,这些救国方案失败的原因在于那时的中国人民和仁人志士没有找到科学的伦理精神,没有完成正确的伦理觉悟,没有找到社会革命的正当的伦理动力。科学的伦理精神启迪正确的伦理觉悟,正确的伦理觉悟激发正当的革命伦理动力,这是相互独立而又相互承接的逻辑关系。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不仅使中国人民从此有了新的组织凝聚革命力量,有了新的思想引领救亡运动,而且有了科学的伦理精神,通往了正确的伦理觉悟,产生了可持续的伦理动力。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正是在艰苦卓绝奋斗的光辉历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性形成、发展、坚持和完善了人民伦理精神,完成了中国人民最后的彻底的“伦理的觉悟”,夯实了百年伟业的伦理精神之基。实践证明,中国人民的伦理觉悟在民族独立解放中发挥了凝聚功能,在物质生产解放中发挥了引导功能,在思想观念解放中发挥了主导功能,为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人民推动革命、建设和改革提供了重要精神动力。
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凝合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伦理共识。伦理共识既表征为共同体成员对彼此间伦理关系交互性、伦理生活重叠性的普遍承认,也表征为对特定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等的普遍遵行,究其根本是对伦理利益、道德价值同质性的高度认同,具有凝心聚力的导向功能和聚合功能。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的大家庭,凝合起中华民族的伦理共识,不仅关涉各民族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且更是对民族内部成员、不同民族成员之间伦理关系的抽象概括。这不仅有助于促进民族团结互助,使其心往一处想,也有助于激发全民族奋斗活力,使其力往一处使。作为潜藏在共同体成员内心深处最普遍、最深层、最持久的道德意识,伦理精神是形成伦理共识的中介桥梁和核心枢纽。中国共产党人的人民伦理精神,打破了各民族之间的利益隔阂,融通了民族成员之间的价值取向,凝合起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伦理共识,这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因为人民幸福与民族复兴具有内在统一性,民族复兴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人民幸福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最根本表征,因此“彰显人民伦理精神”就是“为实现民族复兴凝心聚力”的同义语。正如习近平指出:“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5]3因此,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既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意识形态,又是近代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凝聚中华民族伦理共识的精神纽带。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通过探索和发展“党校—活动—家庭”的联动学习机制、建立和完善伦理精神实践的道德监督机制、重视和强化伦理精神实践的道德激励和道德责罚机制[21],通过融入学校教科书、融入文学艺术、融入法律制度,有效实现了人民伦理精神在各族人民中的广泛传播;通过改进对外宣传工作,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努力改善了人民伦理精神在海外的广泛传播。这些措施使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得以有效传递,不仅能够“传下去”,而且能够“传出去”。这既是重要的意识形态生产之路,也是重要的伦理共识聚合之道。
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创造了现代新型政党制度的伦理典范。大凡理想的政党组织,皆有其伦理精神。伦理精神正当与否,关乎政党生死存亡。中国近代以来历史上先后出现的政党组织,要么昙花一现,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要么昔日荣光不再,处在艰难且前途未定的转型之中。伦理精神上的匮乏或者偏差是其重要原因。“既入民国以来的政党,都是趁火打劫,植党营私,呼朋啸侣,招摇撞骗,捧大老之粗腿,谋自己的饭碗,既无政党之精神,亦无团体的组织,指望由他们做出些改革事为人民谋福利,只和盼望日头由西边出来一样。”[22]世界舞台上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政党,有的为了一党执政之私,逆历史潮流而动;有的尽管表面上提出为了人民的政治口号,但是行动乏力,效果不佳。同这些不同历史时期的政党相比,只有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发展和完善正确的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人民伦理精神,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以“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毛泽东《七律·到韶山》)的大无畏气概,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这一伦理精神深刻地昭示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窑洞对”指出的“历史周期率”难题的核心是伦理精神的持续性,“大凡初时聚精会神”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总览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国内和世界政党,他们都没有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伦理精神的难题。然而,中国共产党人在百年实践征程中,以“赶考者”的姿态和“决不当李自成”的信念,始终保持着中国共产党人的人民伦理精神。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不是简单延续我国道德文化历史的母版,而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中国道德文化历史的当代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政党伦理设想的模板,而是科学社会主义政党伦理的中国版;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政党伦理实践的再版,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伦理的不断发展版;不是国外政党伦理现代化发展的翻版,而是发展中国家政党伦理现代化的创新版。
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创造了人类伦理文明思想和实践新形态。在人类伦理文明思想史上,不同的伦理思想家根据自己对人类世界和伦理问题的认识,提出了类型不一、性质不同的伦理学说。其中,德性伦理、道义论、功利主义、道德情感主义和道德社会学是比较重要的代表。这些学说或多或少回答了人类道德生活中的部分道德问题,但并未真正实现人类伦理文明的科学性变革。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既不是人类伦理文明思想史上的德性伦理、道义论、功利主义、道德情感主义和道德社会学及其变种的任何一种,又不是这些伦理文明思想的简单、粗糙拼装组合,而是超越了德性伦理、道义论、功利主义、道德情感主义和道德社会学及其变种,“真正实现了理论伦理、规范伦理和应用伦理的统一和升华,实现了目的论和工具论的统一和升华”[23]。它强调道德义务,但不是简单从人的理性假设出发,而是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来确证道德义务的合法性;它强调幸福的效果,但既不是个人主义的个人幸福,又不是无差别的最大多数人的幸福,而是最广大无产阶级或者人民群众的幸福;它强调道德品质,但不是为了成就传统德性伦理意义上的道德圣人或者善生活,而是为了实现人民利益而培植道德品质;它同以涂尔干为代表的道德社会学那样承认道德不是神启或者天授的产物,而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但同时主张道德发展有其客观的历史唯物主义规律。当然,更为重要的在于,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不仅是理论的构造,更是中国共产党人百年未变的道德实践,实现了伦理学上的知行合一。纵观百年历史,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以人民伦理精神为内核,创造形成了引领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取得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实现了人类伦理文明思想和道德实践的新飞跃。
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蕴含着非凡的组织动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贯彻执行能力,蕴含着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的独特优势,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对重大风险挑战冲击的显著伦理精神优势和有力伦理精神保证。加强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研究,对于深入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特别是站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的基本出发点上,站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间节点上,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人百年人民伦理精神,有利于激发全党全国人民继续砥砺前进的道德力量、道德勇气和道德智慧,使全党、国家和民族始终保持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姿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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