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2025, 11(4): 45-55 doi:

理论探讨

列宁国家观的双重维度及其时代价值

林钊, 冯银虎

The Dual Dimensions of Lenin's View of State and Its Contemporary Value

Lin Zhao, Feng Yinhu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林钊,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

冯银虎,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

Abstract

列宁对国家的理解主要表现在两个维度, 其一是把国家视为阶级压迫工具的暴力机器, 其二是把国家视为统治与管理复合体的组织, 即阶级斗争维度与社会治理维度。这两个维度的统一与十月革命前后无产阶级政党的使命改变密切相关。阶级斗争维度与社会治理维度并置并不意味着列宁思想的断裂, 相反是其对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原则的具体运用, 只有两个维度的统一才构成列宁国家理论的“合题”, 才表明智慧的共产主义者在错综复杂的险要形势中, 既可以破坏一个旧世界又能够建设一个新世界。列宁国家观的双重维度对于推进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理论澄清和实践指导的重要价值, 即既要通过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履行国家的管理职能, 又要通过强化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履行国家的阶级对抗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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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钊, 冯银虎. 列宁国家观的双重维度及其时代价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J], 2025, 11(4): 45-55 doi:

Lin Zhao, Feng Yinhu. The Dual Dimensions of Lenin's View of State and Its Contemporary Value. Studies on Core Socialist Values[J], 2025, 11(4): 45-55 doi:

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政治家和政治思想家之一, 列宁对国家的阐释依然是当代政治学绕不开的话题。如何历史地、整体地把握列宁国家观的不同维度则构成理解列宁以及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的难题。列宁集中论述国家问题的标志性文本是其1917年夏写作的《国家与革命》, 而在十月革命后, 他又在各种演讲和对具体工作的指示中阐述了对国家性质和职能的看法。十月革命前后列宁对国家的论述既有承续, 也有细微的差别。法国学者亨利·列斐伏尔(也译作亨利·列菲弗尔)曾就《国家与革命》和列宁1919年夏在斯维尔德洛夫大学所作的《论国家》的讲演进行了比较, 认为前者强调国家消亡, 而后者强调只有在剥削不再存在时才能放弃国家, 这其中的差别表明“列宁思想的突然拐弯就像出现的一个曲折的通道一样, 切断了原来的路线”。这种“断裂论”的解读方式不仅瓦解了列宁主义的整体性, 而且暗指列宁主义乃是非马克思主义的, 即亨利·列斐伏尔所言的把“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看成“永恒的真理的法典”乃是“值得怀疑的”。面对这种在理论上和政治上后果都十分严重的误读, 细致考察列宁国家观的不同维度及其内在统一性就变得尤为重要, 这不仅事关列宁国家观的理论性质, 而且事关无产阶级政党最根本的指导思想。

一、阶级斗争维度: 国家是阶级压迫的暴力机器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是阶级压迫的暴力机器, 这是列宁关于国家的经典论断。这一论断, 直接与十月革命前俄国的斗争形势和由此引出的理论目的密切相关。在二月革命后, 俄国封建制度被推翻, 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建立, 但与临时政府并存的还有工兵代表苏维埃, 出现了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双方都意识到这种局面不可能维持太久。列宁曾明确说: “这种‘交织’是不能长久保持下去的。一国之内决不能有两个政权。其中必有一个要化为乌有。”在舆论上, 苏维埃中的策列铁里、齐赫泽和苏汉诺夫等社会主义者认为俄国还不具备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 社会主义党派应该支持并参加资产阶级临时政府。据托洛茨基的记述, 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会议上, 他们“讨论的中心议题仅仅是交接政权的条件”, 而不是是否应该把政权交给临时政府。在布尔什维克内部, 加米涅夫等人则以俄国民主革命还未完成为由反对向社会主义过渡。在这种微妙的混乱时刻, 清楚地向党内同志和广大群众阐明国家的性质就成为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十分迫切的问题, 对它的回答关乎无产阶级政党在革命的过渡时期应该如何行动。为解决这一问题, 列宁写作了《远方来信》《论无产阶级在这次革命中的任务》《论两个政权》《论策略书》《无产阶级在我国革命中的任务》等, 希望引导人们认识到“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不弄清这个问题, 便谈不上自觉地参加革命, 更不用说领导革命”, 此时的核心任务是努力使全部政权都集中到苏维埃手上并向社会主义过渡。但即使列宁做了这些努力, 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仍然决定支持临时政府, 布尔什维克内部对于是否游行并要求全部政权归苏维埃仍然存在分歧。为了引导党认识到夺取政权和独自掌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肃清党内存在的妥协和犹豫作风, 恢复被考茨基歪曲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革命性, 列宁写作了《国家与革命》一书, 集中阐述了国家是什么和革命应该如何对待国家的问题, 这构成了列宁国家观的第一重维度。

第一, 国家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是一种镇压性的组织力量。列宁从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及《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经典论断出发, 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及表现, 阶级的出现和不同阶级间的相互斗争促使必须运用国家强制力来抑制这些冲突。尽管国家是一种工具性的存在, 但却并非纯然中立的技术性工具, 确切地说, 它是统治阶级用来抑制阶级冲突的工具,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 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 是建立一种‘秩序’来抑制阶级冲突, 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为了实现这样的目的, 国家就必须通过暴力性的武装力量, 如军队、警察和法庭、监狱等机关以直接的暴力或潜在的暴力威胁逼迫被统治阶级服从, 确保统治阶级的“秩序”和利益得到实现。

第二, 阶级社会中国家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压迫。在列宁看来, 既然国家是统治阶级抑制阶级冲突以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 那么即使建立国家的形式和程序是“民主的”, 国家的压迫性质也不会根本改变。更重要的是, 民主具有阶级性质, 我们“就不能说‘纯粹民主’, 而只能说阶级的民主”, 纯粹的以多寡关系为基础的民主在阶级社会中是不存在的, 因而在这个以平等为原则的狭窄框子之外, 依然是统治阶级沉重的政治压迫。虽然国家的阶级对抗性质和政治压迫的职能不是短期内可消除的, 但它却可以为无产阶级所用。因此, 在描绘未来社会时, 列宁指出, 无产阶级在过渡时期仍需要国家, 即无产阶级专政。一方面, 是因为无产阶级需要通过国家的强力压迫职能来镇压被推翻的有产者的反抗; 另一方面, 是因为社会主义阶段还存在按劳分配, “需要有国家在保卫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同时来保卫劳动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在阶级和阶级对抗消亡前, 国家的主要职能仍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 尽管还附带其他职能。

第三, 国家的本质和职能决定了它将在未来社会中自行消亡。既然国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那么当阶级和阶级斗争不复存在时, 国家也就成为多余的事物而自行消亡。列宁指出: “人们将习惯于遵守公共生活的起码规则, 而不需要暴力和服从。”国家的消亡必须要有经济基础层面上的根据, 即只有在私有制和阶级利益产生的社会基础消亡以后, 阶级斗争才会消除, 从而作为阶级斗争的产物与工具的国家才能消亡。不过, 国家的自行消亡不等于立即消亡。列宁强调: 现代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光靠把生产资料转为公有财产, 光靠剥夺资本家, 是决不能立刻消除的”。因为作为现代社会不平等根源之一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后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消失。列宁还强调, 国家自行消亡这一命题有其严格的适用范围, 这种自行消亡的国家指的是无产阶级的国家, 也就是不再“作为国家的国家”的那种国家, 这种国家自建立时就在走向消亡。而资产阶级的国家则不会自行消亡, 只能用暴力革命促使其灭亡, 即“无产阶级国家代替资产阶级国家, 非通过暴力革命不可。无产阶级国家的消灭, 即任何国家的消灭, 只能通过‘自行消亡’”。因此, 国家自行消亡的前提是先以阶级斗争促成资产阶级国家的消亡并建立无产阶级的新型国家。

第四, 无产阶级必须夺取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 建立巴黎公社式的新型国家。关于无产阶级在二月革命后是否立即夺取政权, 马克思主义阵营中存在不小分歧。转向孟什维克的普列汉诺夫就主张无产阶级接受与资产阶级组建联合政府, 因为夺权只会导致内战, 即使胜利, 对无产阶级来说也是一种“不幸”, 因为“俄国工人阶级还远没有成熟到在政治上可以进行统治”。普列汉诺夫的策略可以看作是对之前考茨基主张的延续。后者虽然认可无产阶级夺权, 却认为必须保存和利用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列宁对考茨基机会主义的回应实际上也回应了普列汉诺夫, 他们“因为胆怯, 因为不愿意与资产阶级断然决裂而害怕这个转变……他们满身庸人气, 实际上不但不相信革命和革命的创造力, 而且还对革命害怕得要死(像我国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害怕革命一样) ”。列宁的主张是, 无产阶级需要通过革命夺取政权, 但是必须清楚地意识到, 决不能简单地把国家机器仅从资产阶级手中夺取过来, 而是必须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并建立新型国家机器, 也就是苏维埃。这种新型的国家机器是巴黎公社式的国家机器, 它不再像从前的国家那样是一个给予剥削阶级统治合法性的机构, 而是无产阶级的一个实干的机构。除此之外, 列宁还向机会主义所批评的无政府主义开火。他指出: “无产阶级需要国家只是暂时的。在废除国家是目的这个问题上, 我们和无政府主义者完全没有分歧。我们所断言的是,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 就必须暂时利用国家权力的工具、手段、方法去反对剥削者, 正如为了消灭阶级, 就必须实行被压迫阶级的暂时专政一样。”无政府主义者虽然要求废除旧国家, 但他们只有激进的态度, 却拿不出任何可行的替代性方案, 他们的激进同样对现实的革命毫无裨益。

列宁的革命策略是依据政治形势不断变化的, 将列宁斥为狂热的暴力革命论者是不符合事实的。尽管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强调, 根据一般的规律, 社会主义国家代替资产阶级国家需要通过暴力革命才能实现, 但他在实际着手推动这一进程时, 首先诉诸的却不是暴力革命, 而是希望通过和平手段, 使临时政府手中的权力转移到苏维埃手中。在《四月提纲》中, 列宁提出全部政权归苏维埃的要求,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要求用暴力手段完成这一进程, 相反, 他“论述了革命和平发展的观点”。在面对临时政府指责布尔什维克企图鼓吹暴力夺权的时候, 列宁再次强调道, “《真理报》和它的同道者不但没有鼓吹暴力, 反而极其明确和肯定地指出, 现在我们工作的整个重心是向无产阶级群众说明他们的无产阶级的任务, 这是与受沙文主义狂热感染的小资产阶级不同的”。列宁开始强调以暴力手段使权力集中到苏维埃手中已经是七月事件之后的事情了, 特别是在科尔尼洛夫叛乱的失败使俄国右翼势力被削弱和左翼力量迅速加强时。在瞬息万变的政治局势中, 列宁以卓越的革命家的敏锐审时度势地发动暴力革命夺取政权。那些批评列宁只强调马克思和恩格斯以暴力革命夺取政权的人, 却对列宁关于和平手段的论述和尝试视而不见。雅克·泰克西埃便是一例, 他指责列宁把恩格斯逝世时间歪曲为1894年以便无视恩格斯1895年为《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写作的导言, 从而塑造一个“始终拥护暴力革命的恩格斯”的形象。这种观点既不符合实际, 也暴露出他阅读不精细, 没注意到列宁在“蓝皮笔记”中已经提到了“1895年恩格斯的导言”, 而且恩格斯并非在这篇导言中才提出和平道路的设想, 也就是说, 列宁肯定知道马克思和恩格斯和平道路的相关论述, 但他仍然诉诸武装斗争, 乃是他对俄国政治形势的判断以及和平掌权失败共同促成的结果, 并非刻意歪曲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说。

二、社会治理维度: 国家作为社会治理的一般组织

十月革命前, 列宁工作的重心在于批评右倾错误, 即不推翻资产阶级国家政权、不摧毁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倾向, 以引导党内外认识到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的必要性。尽管列宁同时也反对布哈林的半无政府主义倾向, 但正如列宁所言, 他那时阐述的国家学说, “虽也针对尼·伊万·布哈林, 但主要是针对考茨基的(但布哈林仍然是错误的, 虽然他比考茨基较接近真理) ”。十月革命后, 列宁的工作重心不再是参与那些已被实践所解决的是否夺权和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争论, 而是转为思考如何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 尤其是如何在国内战争导致的民生严重凋敝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标并向着社会主义过渡, 而这些工作绝不是靠原则和法令就能直接解决的。这就迫使列宁对国家问题进行新的思考, 这些新的思考构成列宁国家观的第二个维度。

第一, 国家既是阶级压迫的机关也是社会管理的组织, 国家的运转不仅依靠暴力强制, 还得依靠非暴力手段。十月革命后, 列宁在同社会革命党与孟什维克的斗争以及同考茨基的争论中, 一方面坚持国家的阶级对抗属性, 另一方面开始从社会分工的维度来说明国家性质。他指出: “国家一直是从社会中分化出来的一种机构, 是由一批专门从事管理、几乎专门从事管理或主要从事管理的人组成的一种机构。”在这里, 国家不是产生于控制阶级斗争和强制服从的需要, 而是产生于社会管理的需要。列宁先从分工来说明产生一般管理机构的必要, 再强调管理者需要依靠暴力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这也就意味着, 国家的创建首先是基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需要。这一思路同恩格斯在给施米特的信中的论述几乎相同。恩格斯说: “社会产生它不能缺少的某些共同职能。被指定执行这种职能的人, 形成社会内部分工的一个新部门。这样, 他们也获得了同授权给他们的人相对立的特殊利益, 他们同这些人相对立而独立起来, 于是就出现了国家。”根据这一理解, 国家是从处理公共事务的管理组织中外化和异化出来的, 而不是某一阶级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的。一些研究者认定列宁的国家概念里只有暴力和统治的性质, 如广松涉断定, “在列宁国家论中, 在对马克思恩格斯国家论的领会上, 只有国家=统治机关论的谱系这一因素才成为特写镜头” ; 诺曼·莱文认为, 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存在两种传统, 列宁那里存在的是国家作为阶级的反映这一传统, 而没有国家作为社会的反映那一传统。但如果注意到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提出的关于国家的新见解, 那么这些评价就不全面了。在十月革命前, 列宁曾设想依靠“武装的工人群众”就可以使被推翻的剥削者阶级为新生的无产阶级国家服务, 但这种强力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效果, 还遭到了强烈反抗, 因此列宁不得不承认, “想用棍棒强迫整个阶层工作是不行的, 这一点我们已深有体会”。为此, 列宁要求苏维埃注重发挥非暴力因素的作用, 如通过加强思想改造、教育引导和提高薪酬等手段吸引那些掌握着知识技能的被推翻的剥削分子为苏维埃国家服务。

第二, 国家不仅履行政治压迫的职能, 还履行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在十月革命后, 列宁依旧强调国家的政治职能, 但也增添了一些新内容, 特别论述了政治压迫以外的那些职能。比如, 在《论国家》的演讲中, 列宁提到奴隶占有制国家的产生条件是“当某一阶级有可能专门从事最简单的农业劳动而生产出一些剩余物”, 与之相比, 原始人只能费力维持最简陋的原始生活, “没有产生而且不可能产生专门分化出来实行管理”的特殊集团。生产越是发达, 生产管理的专门化和系统化程度就越高, 国家的官僚系统就越复杂。在十月革命后, 为了尽快恢复国民经济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 列宁思考最多的就是国家的经济职能。在1918年, 列宁就把管理当作第三个迫切任务提了出来, 而在管理工作中首要的就是对那些已经夺取过来的生产资料进行计算和监督, 进而实现工人调节生产。为此, 他提出要把“由苏维埃即国家实行监督和计算的思想灌输到群众中去”当作“具有全世界历史意义的极其伟大的斗争”去看待。此后, 列宁还提出要利用苏维埃政权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并以此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构想, 他在晚年的“政治遗嘱”中甚至建议赋予国家计划委员会以立法职能, 以便于其开展经济建设工作。无论是建设还是管理都需要相应的文化知识, 但是普通劳动群众还缺乏这些文化知识, 因此就不得不让一些旧官僚参与管理, 可他们的参与又会滋生出官僚主义作风。面对这一情形, 列宁认为只有通过长期的教育才能消除, 为此设立教育人民委员会和政治教育总委员会, 这些机构实际上拓展了国家的文化教育职能。

第三, 国家政权不同于国家机器, 对履行社会治理职能的国家机器的改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十月革命前列宁研究国家问题所作的相关笔记来看, 他虽然阅读过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和《法兰西内战》, 但是不太强调国家政权与国家机器的区分, 在一些地方“国家政权”“国家机器”“国家机关”“国家机构”和“国家组织”几乎是等同起来使用的, 以至于“消灭国家政权”“打碎国家机器”“摧毁国家机构”这些提法同时出现在其文章和著作中。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国家机器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是, 虽然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 但是国家机器并不能说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 一些旧式的国家机关不仅没被打碎甚至还保留于苏维埃的国家机构中, 以至列宁抱怨道: “我们的国家机关, 除了外交人民委员部, 在很大程度上是旧事物的残余, 极少有重大的改变。这些机关仅仅在表面上稍微粉饰了一下, 而从其他方面来看, 仍然是一些最典型的旧式国家机关”。这表明列宁开始强调国家政权和国家机器的区别。一次革命或许可以从资产阶级手中夺得国家政权, 但并不意味着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会随着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垮台而立刻消亡。在十月革命后, 列宁面对的困境是, 国家政权和国家机器的性质并不完全一致, 对于新生的布尔什维克政权来说, 既不能放弃对国家机器的改造, 又不能在危机四伏的局面下开启全盘革命。所以改造国家机关和机制是一项长期和谨慎的工作, 有原则地辨别和保留、有计划地改造才是更符合历史唯物主义要求的做法。基于此, 列宁在晚年的“政治遗嘱”中就国家机关改革和向官僚主义作斗争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议, 把改革旧的国家机关当作一项“划时代的主要任务”来看待。

第四, 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不是也不能是立即开始消亡的国家。在革命前的一些作品中, 列宁坚定地主张国家消亡论, 甚至认为在这一最终目标上马克思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没有区别, 二者的不同只在于如何实现这一目标, 即是否先建立已在走向消亡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或半国家。在开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后, 列宁的主张发生了一些变化: 一方面, 他继续坚持国家消亡论, 认为国家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会自行消亡, 实现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预言; 另一方面, 他不再强调无产阶级国家是正在消亡的国家。当布哈林等“左派共产主义者”超越俄国当时的历史条件, 强调国家消亡和无产阶级国家的消亡时, 列宁批评道: “什么时候国家才开始消亡呢? 在我们说‘请看, 我们的国家在消亡’以前, 至少还可以召开两次代表大会。现在还早得很。提前宣布国家的消亡将违背历史的前景。”这表明列宁实际上已不再主张无产阶级国家建立后就立即进入消亡历程, 而是强调只有在具备一定条件后才会开始这一进程。列宁思想的这种变化不是列斐伏尔的简单的“裂痕”和“突然拐弯”就能说明的, 而是同列宁所面对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联系在一起的。革命前, 列宁面临的问题是一些社会主义者脱离历史环境滥用国家消亡论, 实际上却滑向了不作为的政治冷淡主义, 对现实无动于衷而幻想历史自动前进到更高阶段, 因此必须坚决反对这种坐享其成的态度, 强调以无产阶级专政促进国家的消亡。革命后, 列宁面对的问题则是如何在俄国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尤其是面对如何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中巩固苏维埃政权的考验, 如若这时就立即着手无产阶级国家的消亡, 不仅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无法实现, 甚至无产阶级政权都有被反革命吞噬的危险。从根本上说, 列宁作为革命领导人基于政治现实而作出的调整并没有偏离马克思的基本主张。在1864年的《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 马克思明确提出“夺取政权已成为工人阶级的伟大使命”, 而列宁是在相同的使命上巩固工人阶级的政权并为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实现创造历史条件。

第五, 民主不仅是一种国家形式, 还可以是一种组织形式或管理形式。革命前, 列宁把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式来看待, 并且反对把民主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混为一谈, 强调如果“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 即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使用有系统的暴力的组织”, 那么“纯粹的民主”就不可能存在, 而只能存在一定阶级内部的民主。在列宁看来, 民主意味着平等, 但这种平等仅是形式上的东西, 所以当平等真正实现时, 民主就成为多余的东西而消亡了, 而国家的消亡过程也就是真正的平等实现的过程。革命后, 列宁并没有放弃这种观点, 他在同考茨基的争论中再次论述了这些内容, 并提出苏维埃就是无产阶级民主的形式, 它比资产阶级的民主更加广泛和真实。但是, 列宁也开始对民主提出一些新的看法, 如扩大民主范围、坚持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的内涵实际上被大大扩充了, 不再只是被视作国家形式, 而是包含了平等参与和少数服从多数这些列宁之前反对的内容。列宁对民主的理解之所以发生这种转变, 是同革命后的无产阶级民主建设分不开的。革命前的任务是要反对资产阶级形式上的假民主, 而革命胜利后则是要把无产阶级民主变成真正多数劳动者的民主, 把民主从虚假的形式变为真正的内容。这样一来, 民主就变成了必不可少的一种管理形式和组织形式。一些批评者经常会指责列宁在夺取政权后背弃了民主, 如尼尔·哈丁就认为, 列宁所创建的苏维埃国家“正在模仿最初打算要摧毁的帝国主义的国家结构的形式”, 走向了对权力的垄断。且不说列宁在革命夺权后积极推动广大人民参与国家管理, 这些批评者们其实很不负责任地无视了俄国当时处于战争环境的紧张复杂局势, 用一种政治真空中的形式化的“纯粹民主”来指责一个处于生死攸关时刻的新生政权。同为社会主义理论家和革命家的罗莎·卢森堡更能理解列宁, 她的评价很好地回应了尼尔·哈丁的指责, “全部权力由工人和农民群众单独掌握, 由苏维埃单独掌握———这实际上是使革命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 这是用挥剑斩断戈迪安之结的办法使革命走出窄胡同, 为它提供不受阻碍地进一步展开的广阔战场”。另一个对批评者的有力回应是, 列宁在紧急状态下维持专政的同时还高度警惕其可能产生的消极后果, 他一再强调, “我们愈是要坚决主张有绝对强硬的政权, 主张在一定的工作过程中, 在履行纯粹执行的职能的一定时期实行个人独裁, 就愈是要有多种多样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形式和方法, 以便消除苏维埃政权的一切可能发生的弊病”

无论是在政治思想史上, 还是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史上, 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写作的《国家与革命》无疑都是一部绝对重要的著作, 赞同它或反对它的人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但把《国家与革命》当作是列宁国家观的全部而非一部分, 实际上是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永远停留在了“反题”的阶段上, 这对于对辩证法有深刻研究的列宁并不公正。在十月革命后, 列宁讨论了国家的社会治理职能, 这不是对《国家与革命》的背离, 而是对其的进化。对列宁这样复杂而深刻的政治家和政治理论家而言, 决不能把他的政治理论同他的政治活动分离开, 而应该在他的政治活动的不断变动中理解他的政治理论的发展。就此而言, 雅克·泰克西埃的这一见解是正确的, “也许, 应该重新对它(指《国家与革命》———引者注)进行研究, 把它放回列宁的政治思想的发展过程中, 使之历史化, 使之相对化”。只有把列宁十月革命前后的论述统一起来, 把阶级斗争维度和社会治理维度统一起来, 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合题”才能在思想中以及共产主义事业的历史运动中显现出来。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 列宁国家观双重维度的时代价值

尽管列宁建立的国家已经消失, 但他的国家理论并不会因此而无效。他的国家观在十月革命前后的微妙变化所要应对的是社会主义理论和运动最重大的转折。他所处理的难题是: 在经典马克思主义那里, 社会主义是国家的对立面; 而现在, 以国家消亡为根本要求的社会主义却要学会如何运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的新国家。列宁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是“半国家”的论断, 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这一界定的具体化, 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既促使国家消亡又加强国家建设开辟了新的可能性空间。他的思索对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推进, 对于包括在他的思想指引下开创了新时代的社会主义中国而言, 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澄清和实践指导的意义。全面阐述这份意义不是本篇小文能够完成的任务, 但其中有两点必须予以强调。

第一, 作为马克思主义经典命题的国家消亡论与加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并不矛盾。把国家视为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这固然不错, 但它实际上把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片面化了。如果片面地固守这个论断, 那就如路易·阿尔都塞所言, “把压迫的事实与被当作镇压性国家机器的国家联系在一起”, 现象被当成全部与实质, 也就倒向了“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工具主义观念”。从《国家与革命》到《论国家》, 列宁不仅从阶级对抗的维度来说明国家的起源, 而且引入了社会分工与社会管理这一新维度。这个新维度并未脱离马克思主义国家论的基本原则。在《反杜林论》中, 恩格斯阐明了国家起初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组织机构, 一些人从其他人中分离出来去履行社会管理的公共职能, 只是由于“这些职位被赋予了某种全权”以及职位世袭的影响, 这些机构中的人逐渐蜕变为具有特殊利益的统治阶级, 并使用暴力维护他们的特殊利益, 加之分工的扩大, 共同利益也愈发显得同单个的特殊利益相对立, 因而造成了国家似乎只是维护统治阶级特殊利益的工具的外观。由于统治阶级维护自己特殊利益的需要, 国家的职能就在社会管理的基础上附加了政治统治, 导致国家看起来只是作为由特殊利益所冒充的虚假的共同利益的代表。恩格斯强调: “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 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十月革命的成功, 意味着人们可以把国家的这两项职能剥离开来, 剥离后的结果便是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期待, “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基于此, 便能理解列宁为何既强调国家消亡又强调要加强苏维埃国家建设, 因为消亡的是“作为国家的国家”, 也就是国家中阶级压迫那部分性质, 而作为社会管理性质的那部分将会留下来并愈加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正如恩格斯对巴黎公社的评价, “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因此, 列宁才会提出, 对于资本主义国家中的一些国家机构, 如邮局和银行, 既不用打碎也不能打碎, 而是要把它们夺取过来掌握在工人阶级手中, 更好地发挥其社会管理的职能。如若不理解这一点, 就完全不能理解国家消亡命题与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之间的统一关系, 而只会把这二者看作是互相矛盾、不可兼容的。特别是在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任务的当代中国, 理解列宁国家观的转变就不只是一项思想史课题, 而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指出: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 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 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 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 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 党中央提出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这些具有重大原创性贡献的重要论述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 也是列宁国家观的治理维度在新时代中国的守正创新。

第二, 在消灭了剥削阶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依然保有着阶级对抗的性质, 这一性质决定了强化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必要性。在社会主义社会, 剥削阶级的统治被推翻了, 阶级也在逐渐走向消亡, 但是阶级斗争仍然存在。关于这一点, 拉尔夫·密利本德的看法值得重视, 他说: “阶级统治包括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统治。换句话说, 它有许多各不相同的而又互相关联的方面。反对这种统治的斗争同样是复杂的和多方面的”。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推翻了剥削阶级的统治, 并不意味着剥削阶级在观念领域的主导地位立刻土崩瓦解, 它们依然以旧时代思想残余的形式存在着, 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被再生产出来或通过外部输入进来, 因此必须在观念领域同这些旧思想残余进行长期的艰苦斗争。在100多年前, 列宁就已为此进行了许多开拓性工作。他在十月革命后利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同旧时代思想残余作斗争的做法尤为值得重视。路易·阿尔都塞在《论再生产》中说道: “仅仅摧毁镇压性机器还不够, 还必须摧毁并更换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虽然列宁并没有提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这一范畴, 但是他实际上已经那样做了。在十月革命后的新生政权的危机时刻, 列宁经常对共青团、国民教育局政治教育委员会、工会、学校、出版机构、教科书编写机构等作出指示, 要求这些机构加强共产主义教育、培养共产主义道德, 同宗教迷信、小资产阶级意识、资产阶级观念作斗争, 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教育人民接受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 为社会主义而奋斗。列宁的认识和实践表明, 国家的阶级性质在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依然存在, 也正是由于阶级对抗从经济和政治领域转入观念领域, 所以对掌握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来说, 意识形态工作就成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遗憾的是, 列宁的俄国继承者们遗忘了这一点, 最终导致列宁所建立的伟大国家覆亡。而他的这份思想遗产, 恰恰成为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中国共产党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安全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重要性。习近平强调: “推进国家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 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批驳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危害国家安全的错误思潮, 正是国家的阶级斗争职能的再现。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国家治理现代化, 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要求妥善统一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和阶级对抗职能, 这乃是我们今天重思列宁国家观双重维度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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