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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教育既是“国事”, 也是“家事”。推进家庭领域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可以有效规范并监督亲责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履行, 落实国家支持家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宪法义务, 保障家庭在爱国主义教育中所承担的社会功能的实现。新时代以来, 我国注重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家庭教育相融合, 持续发挥以道德为核心的社会规范的促进引导作用, 不断加强公共政策在家庭爱国主义教育中的价值导向功能, 日渐推进家庭爱国主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新征程上, 为了更好地推动家庭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应建立执行落实机制、学校指导机制和社会服务机制。
引用本文:
吴俊,薛天涵. 家庭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论析[J].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2025, 11(6): 18-27. Wu Jun,Xue Tianhan. Analysis of the Normalization and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Patriotic Education in Family. Studies on Core Socialist Values, 2025, 11(6): 18-27.
链接本文:
http://scsv.tsinghuajournals.com/CN/ 或 http://scsv.tsinghuajournals.com/CN/Y2025/V11/I6/18
C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