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2026, 12(2): 53-64 doi:

专题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传播)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的创新理路

冯留建, 牛珂

Innovative Approaches to the International Dissemination of China's Excellent Traditional Culture

Feng Liujian, Niu Ke

基金资助: 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项目“习近平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与中共党史党建学知识体系建构研究”.  2024JZDZ028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冯留建,北京师范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副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牛珂,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

Abstract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也是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对其开展国际化传播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促进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战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应实现文化主体性与价值共通性辩证统一的理念创新、由单向输出向视域融合与意义融合的范式转换、符号转换与话语体系协同耦合的叙事重构、从文明交流互鉴到文明共创共享的价值升维,在理念、范式、叙事与价值的多维创新中,使其实现从“走出去”到“走进去”的深层转型,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文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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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留建, 牛珂.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的创新理路.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J], 2026, 12(2): 53-64 doi:

Feng Liujian, Niu Ke. Innovative Approaches to the International Dissemination of China's Excellent Traditional Culture. Studies on Core Socialist Values[J], 2026, 12(2): 53-64 doi: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文明的核心载体,蕴含着“和而不同”“天下大同”等价值理念,推动其国际化传播不仅是文化自信的体现,更是参与全球治理、促进文明交流互鉴的关键路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将“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作为新时代新征程的文化战略部署,并将其视为文化强国建设的关键一环。在经济全球化与社会数字化浪潮交织的今天,探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这一时代课题,让延续千年的中华文明智慧融入世界文明对话、促进文明交流互鉴,是我们必须深入思考的重大课题。当前研究虽在方法论层面已形成丰硕成果,但多聚焦技术路径与个案实践,有待实现系统性的理论整合与范式突破。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化传播效能,应超越实践维度的探讨,通过理念创新、范式转换、叙事重构与价值升维,使其实现从“走出去”到“走进去”的深层转型,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文化支撑。

一、文化主体性与价值共通性辩证统一的理念创新

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实践中,常存在两种认知误区,或片面强调文化特殊性而导致符号表达的疏离化,或盲目迎合外部视角而导致文化主体性的削弱。在国际上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传播,应超越文化独白或迎合他者的对立思维,转向一种更加辩证统一的理念。这就要求以文化主体性确立传播的根本依据和身份认同,以价值共通性搭建跨文化理解的认知桥梁,最终在二者的辩证统一中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化传播既展现出中国特色又呈现出世界意义。

1. 文化主体性是文化传播的前提

坚持文化主体性,深入挖掘和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与独特精神标识,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的首要逻辑。“主体性”是一个关乎“我是谁”的认知概念,在实践中具有强烈的自主性和能动性表征。文化主体性就是要塑造一种精神独立、自主创新的文化自我。在跨文化传播实践中,主体性的缺失往往表现为盲目套用西方理论框架评判中国实践,或为迎合国际奖项偏好而刻意强化苦难叙事、固化已有刻板印象。这些做法非但无法促进真正的文化理解,反而会加深国际社会对中国文化的片面认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文化主体性框定文化对外传播的主体与本质内容,促成文化的“立己”性。这种“立己”的过程,体现为从文化自觉、文化认同到文化自信的递进式建构。

文化自觉是这一建构的认知起点,要求传播者对自身的文化要“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这种自觉是对“我们究竟要传播什么”的回答,成为文化主体性明确清晰的认知边界。2017年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概括为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以及中华人文精神三个核心内容,为实现全民文化自觉提供了遵循。在此基础上,文化认同构成自觉深化的情感内核。乔纳森·弗里德曼指出,文化认同是“以有意识的具体的特定文化构型为基础的社会认同”,包括对自身文化的肯定性体认与归属感, 也将文化由客观的认知对象内化为主体的情感依托与价值准则。进而,文化自信升华为根本的精神信念。它源于对文化的清晰认知及肯定,表现为对自身文化价值与生命力的坚定信心,构成传播者在跨文化对话中保持定力、自主创新的精神支撑。文化自觉、文化认同与文化自信共同推动文化主体性从确立、内化走向最终的彰显与发扬。文化自觉、文化认同到文化自信的完整建构是文化主体性的集中体现,促进文化传播实现从“立己”到有效传播的跨越。

2. 价值共通性是文化传播的基础

价值共通性是不同文化主体之间产生深度共鸣与理解的基础,没有价值共通性,文化的国际化传播就无从谈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具有的价值共通性,源自其在绵长的历史中所积淀的破解人类共同困境的思想智慧,这是其获得国际社会认同的重要基础。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化传播,应着力挖掘阐释其所蕴含的关于生态、和平、治理等的思想智慧,架起连接中国与世界的精神桥梁。

第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天人合一”宇宙观,为破解全球生态危机提供深刻的中国智慧。“天人合一”广义上表示“天”“人”关系的统一性,强调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万事万物有其客观运行的法则,要顺应自然之理;二是指人与客观存在物之间具有相互影响的关系,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本身。这一思想观念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和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将人纳入自然生态系统之中,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

第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和而不同”文明观,为处理国际关系、促进不同文明和平共处提供思想指引。“和”是差异性的统一,“同”是单一性的重复,“和而不同”追求多元和差异中的动态统一。这一思想源于西周末年史伯“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著名命题,有助于我们弥补全球治理赤字,为充满差异、竞争甚至冲突的当代世界提供一种超越零和博弈思维的和谐共处的思维范式与实践路径。

第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仁者爱人”伦理观,与人类关怀深度契合。“仁者爱人”由儒家提出,体现出一种将人视为关怀主体的人本主义思想,由“亲亲”到“仁民”再到“爱物”,“爱”的范围由亲人推及天下万物,指向更为宏大的共同体。人类关怀以人的尊严与价值为中心,倡导普遍关怀,追求全人类的福祉与共同发展。二者都源于对人的价值的肯定,超越个体而指向世界万物。

3. 在辩证统一中确立文化传播的战略支点

把握好文化主体性与价值共通性的辩证统一关系,是突破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中二者失衡的重要战略支点,它要求传播实践既扎根于自身的文化土壤,又在人类共通的意义土壤上生长。过于强调文化主体性易使传播沦为封闭式的独白,使受众难以理解文化所蕴含的思想理念,而过于追求价值共通性又可能导致文化的内涵被简化甚至被歪曲。因此,把握好文化主体性与价值共通性的辩证统一关系就成为提升文化传播效能的关键命题。

文化主体性在于“立己”,取决于传播主体的文化自觉、文化认同与身份认同,这是文化传播的合法性依据。价值共通性是由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桥梁,亦有“达人”之用。文化的传播范围从“我”延伸至“我们”,要有价值共通性作为解码器,否则所传递的文化信息就可能只是一串无法被受众识别的符号或行为,文化传播就失去了意义。因此,文化主体性与价值共通性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化传播确定了合法性并提供了可能性,只有把握好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才能“把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

文化主体性与价值共通性的辩证统一意味着,文化传播者要始终保持坚定的文化定力,向世界展示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通过传播进行文化交流,展示新时代的中国形象,传播具有中国智慧的发展理念。追求价值共通性,不能寄希望于将自身的文化理念上升为抽象的普遍性,被所有人接纳,而要保持自身的核心价值与文化底色。健全的文化传播在于坚守文化核心与文化主体性,同时挖掘其中的价值共通性。这样,在文化的传播与交流中就拥有了深厚的底气,就能做到既不盲目迎合也不妄自尊大,牢牢掌握主动权。

二、由单向传输向视域融合与意义共享的范式转换

坚持“文化主体性与价值共通性辩证统一”的文化传播理念,也就意味着有效的文化传播不能依赖于传统“主—客”的单向传播模式,而应转向基于“主—主”关系的认知与交往范式。这种范式转换超越单向传播的浅层性,更关注传播过程中主体认知的内在机理以及主体间性关系,并以此探究文化传播何以可能。在这种新的认知范式中,有效的文化传播是视域的相遇与融合,是多主体在双向对话中共创新的文化意义。

1. 从“单向传输”向“双向对话”转变

范式转换的首要体现,是从以传播者为中心的单向传输转向以平等、开放为特质的双向对话。传统的文化传播模式常隐含着一种“主—客”认知结构,将受众置于被动接受的位置,从而产生“单向传输”的传播效果。有效的文化传播应超越单向的“传输—接收”过程,转向一种双向的“理解—对话—建构”过程。伽达默尔诠释学的视域融合理论为此提供了洞见:“一切理解都必然包含某种前见。”每个人、每种文化群体在既有知识、文化背景中所形成的“前见”,都是自身的视域。身处不同文化域的解释者和理解者之间的信息流动,实际上是两种视域的相遇。“理解”就是不同视域的融合。传统的线性传播模式将传播者与受众视为主客关系,忽视了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对于异文化的理解力和接受度。而对话式的传播,在哲学诠释学特别是视域融合理论的支撑下,重构了传播者与受众的关系,将以传播者为中心的单向传输转变为“主—主”平等的双向对话。

将“视域融合”理论应用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要强调“理解”是双向的,文化传播方与受众群体既带着“前见”展开一场双向平等的对话,又在“前见”的融合中形成新的理解域,即双方皆为文化传播行为的主体。事实上,在双主体的对话中,文化传播活动就是传播主体对受众主体的文化体验邀请,因此必须充分尊重受众的主体地位。二是要将受众群体的“前见”当作理解的资源,只有正视这种资源并善加运用,才能创造出“一批熔铸古今、汇通中外的文化成果”。一方面,文化传播主体要掌握受众的“前见”构成,如历史记忆、文化特征等,因为有效的文化传播始于对这些“前见”的深刻洞察。另一方面,虽然整个传播过程以平等的对话为基础,但是“解释者自己的视域具有决定性作用”,即文化传播者要处于掌握主动权的地位。这个主动权并不是强迫对方接受的权力,而是指主动扩大自身视域、引导受众认识和接受新文化。

2. 在对话互动中完成意义的共创共享

在文化的双向对话中,视域的融合是一个动态且开放的过程。文化的意义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在传播的动态过程中由传播者与受众共同协商和建构,文化则在意义的共创中得以被广泛接受。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的对话中,受众根据“前见”以及传播者提供的文化信息,形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理解,这是受众思维主动性的体现。因此,传播者要以平等、开放、谦逊的姿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视为一个与世界共同探索文明智慧、共创文化价值的旅程。

在文化的双向对话中,应尊重受众的理解权,包容“误读”情况的存在。文化不是单一的,文化视域的差异性决定了理解的差异性。有时候,“误读”也许会激发对文化的创造性理解。对话是不同视域的不断更新、融合,碰撞所产生的新视域恰恰可能形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的理解。除此之外,也要重视受众的文化共创潜力。文化意义的共创并不是简单的文化信息传递,应秉持精神产品的世界性原则,为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留下参与空间。当国际受众从不自觉的接受者转化为自觉的共创者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就实现了有效的跨文化传播。

这种全球受众共创模式,不仅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世界性意义,也实现了其所蕴含的核心理念的共享。这种共享体现为“和而不同”的文明观、“天人合一”的宇宙观、“知行合一”的实践观等思想观念与人文精神,为国际社会应对共同挑战提供思想资源。“以文化人,更能凝结心灵;以艺通心,更易沟通世界”。在文化的共创中,这些核心理念通过文化符号、艺术形式和当代实践被激活,被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理解、运用乃至再创造,从而实现真正的、深度的价值共享。

3. 确立视域融合过程中的传播规约

在追求文化意义共创共享的同时,也要警惕其中暗含的伦理挑战,这些挑战可能会加重已有偏见,亦可能消解文化的主体性。因此,应为这一过程建立明确的伦理规约。

文化在传播中会面临被选择性解读、片面化或标签化的挑战,应建立信息传播的矫正机制。在文化传播过程中常会出现信息遗漏问题,并且因为认知与喜好的差异,受众还会选择性地接收信息。个体自主性选择以及平台算法的个性化推荐,都会使受众囿于“信息茧房”,只能获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片面性认知。除此之外,如果受众存在认知偏见,那么选择性了解以及恶意化解读就会加重偏见。当这些偏见流入开放的信息域后,就会扰乱文化的正向传播。因此,建立文化信息传播的矫正机制十分必要。例如,当以媒体平台作为传播渠道时,应适当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创建多样文化生态;在破除文化偏见方面,应加强信息监督,及时矫正错误信息,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这实质上是为有意义的对话扫清障碍,保障文化交流始于一个相对真实、全面的认知起点。

在文化意义的共创共享中,还应厘清文化创作中传、受双方“以我为主”和“他者参与”的主次关系,也就是文化传播方必须掌握自身文化的定义权与叙事主导权,这是关涉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问题。其核心目的是抵御在开放共创中可能发生的自我消解风险。他者的过度参与既可能带来意识形态渗入,也可能造成多种文化杂糅的状况,使文化传播面临不可控的风险,不仅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变得模糊不清,还可能使原有的文化归属问题陷入争议。因此,开放包容、共创共享必须首先坚守自身文化的主体性,明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的中国属性。

三、符号转换与话语体系协同耦合的叙事重构

在实现从单向传输到双向对话的范式转换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若要在国际语境中获得有效理解和广泛接纳,还应实现叙事层面的创新。在当前实践中,中华文化符号常因表达方式与翻译问题而遭遇误读,甚至出现中国故事被张冠李戴的“去中国化”倾向,严重阻碍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传播。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叙事创新打破认知壁垒,建立深刻的情感连接,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进去”。这就要求在实践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号的现代转化与国际化表达,建立具有共情力的叙事体系,实现“可感可知”的文化传播,让中国故事真正“走进”世界人民。

1.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号的现代转化与国际化表达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号进行创造性转译,使其“融通中外、贯通古今”,是提升其国际传播力的必要举措。许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号,如古文字、传统礼仪、特定器物等,对于国际受众而言存在较高的认知门槛,在简单的传播模式中极易造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误读。例如,象征皇权、祥瑞的中国龙,在引入西方时因翻译问题与象征恶的西方“龙”产生了文化原型重合,致使二者被混为一谈,中国龙在西方文化中就被附加了黑暗邪恶的特质。以此来看,要实现从文化误读到文化共鸣的转变,就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号予以自主的、准确的创新转化。

一是从古典符号向现代符号转化,赋予其新的生命力。古典符号或传统载体往往诞生于特定的历史语境,而现代社会的文化审美和交流方式已经发生巨变,让传统文化符号“活”在当下、提升可理解性就成为符号转化的重要目的。因此,应对传统文化符号进行“解码”,使其转化为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新符号。例如,运用影视、动漫、游戏、数字艺术等大众文化形式,赋予传统文化符号以新的表达载体,让世界看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

二是从陌生符号向熟悉符号转换,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亲和力。身处于不同文化域,自然会产生文化理解的差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化传播,必须寻找与目标文化符号之间的“最大公约数”,将文化符号转化为其他文化人群较为熟悉的符号,从而降低理解成本,具体可通过类比、嫁接等方式,或寻找能够充当文化桥梁的“超级符号”,寻求不同文化间的共鸣。例如,将“侠客精神”与西方的“骑士精神”进行创造性对话,或将中国神话与西方神话进行类比式叙事等,进而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亲和力。

三是进行文化符号的跨界融合,实现文化的“破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若仅仅在原领域保持安居一隅的状态,不足以实现广泛的国际化传播,必须于跨界融合中释放魅力。海外青年,特别是Z世代青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跨界融合的重要受众群体,他们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与传播力不容小觑。据此,可以在网游、文创、影视等感染力强的文化载体中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丰富拓展海外年轻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并促进其进行再次创作和传播,最终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由历时性的传统符号转化为共时性的文化IP,从地域文化资源发展为全球共享价值。

2. 构建具有共情力和互动性的叙事体系

构建具有共情力和互动性的叙事体系,是在对外开放背景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的核心路径。随着我国全面优化免签过境政策,国际社会得以更直接地感知真实立体的中国,赴华短期旅行成为国际热议话题,民间自发、双向的互动交流也日益活跃。值得注意的是,越来越多的国际游客主动选择到我国的中小城市乃至乡村旅游。这一趋势反映了国际游客对程序化、商业化的大都市行程的疏离,也体现了他们对深入中国、体验鲜活中华文化的内在渴望。因此,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的过程中,构建更具共情力与互动性的叙事体系尤为重要。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应在叙事角度与传播主体上实现双重转向,摆脱大叙事、大背景的恒定模式,以多样化的传播媒介与个体化的叙事来提升互动体验,激发文化共鸣。

首先,文化叙事从宏大叙事向微叙事转型,增进人类共通的情感体验。长期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化传播偏向宏大叙事,这种叙事模式在塑造国家整体形象、阐明国家核心理念方面发挥了奠基性作用,但也不免带有单向宣传的色彩。如今,在数智技术与国家持续开放的双重助推下,文化传播得以转向具体而具有生命温度的微叙事,以小切口折射时代变迁和国家发展。微叙事立足于当代普通人的真实生活,通过具体的生活现场及场景体验,将传播权力与传播视角下沉,赋予文化叙事以更强的情感穿透力与共情效应,从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其次,传播主体从单一主体主导向多主体协同转变,精进文化传播的内容。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的叙事角度从宏大叙事向微叙事转型时,文化传播主体也要实现向多主体协同的转变。这种多主体协同传播本质上是优势互补与系统优化,即由过去的官方主导转变为政府方向把控、媒体传播力以及公众创意度相叠加的传播格局。在数智技术的助推下,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聚合效应,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化传播内容更加精细,让人人都可以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讲述者、传播者。民族自豪与文化自信通过多样渠道向全世界传递,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大的感召力得以彰显。

再次,以技术赋能与体验升级增强文化的共情力,穿透文化传播壁垒。技术赋能同样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化转型的有力手段。静态、抽象的文化符号经由数智技术改造,转化为可感可知的文化体验,不断拉近文化与受众的距离。例如,利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数字技术打造沉浸式、互动式的叙事体验,让受众从被动的“观看者”变为主动的“探索者”,在亲身体验中完成文化意义的自我建构。技术赋能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体验获得范式上的创新,在最大程度上激发文化活力,“活”起来的文化有助于让受众群体跨越文化背景差异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

3. 增强国际化传播叙事话语的自主性与文化独特性

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以及融入国际话语体系的同时,必须坚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自主性叙事话语,以维护中华文化的独特性。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化传播面临着形象“他塑”与国际话语权缺失的严峻挑战。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国际传播格局存在明显的西强中弱现象。国际话语权的竞争,本质上是定义权、解释权和叙事权的竞争。如果无法做到自主阐释,那么就只能在他人的话语体系中被定义甚至被曲解。因此,扭转“他塑”劣势、构建“自塑”优势对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十分重要,有助于“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营造有利的外部舆论环境。破题的关键就在于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特文化标识,“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实践,用中国实践升华中国理论,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更加充分、更加鲜明地展现中国故事及其背后的思想力量和精神力量”

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叙事话语的自主性与独特性,首先要在中国丰富的文化建设以及传播实践中构建兼具中国特色与全球视野的自主知识体系,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实践,避免用西方理论框架和西方理念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解读,这是争夺国际话语权、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关键。其次,要用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讲好中国故事,兼顾自身特色,用其他文化受众听得懂的话语进行自主叙事,掌握文化叙事权。最后,要提炼包括实物标识、精神标识和概念标识等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标识,如文房四宝、“仁”、“人类命运共同体”、“上合力量”等。这些标识已经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深相连,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是中国的文化名片。通过这些独特标识名片,让国外受众深刻体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与魅力,看到真正的中国样貌。

四、从文明交流互鉴到文明共创共享的价值升维

当理念、范式、叙事三重创新系统推进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便实现了从文明交流互鉴到文明共创共享的价值升维,这也是其意义指向。在此过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不是知识的交换,而是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让世界人民参与文明的共创共享,彰显中国立足人类发展的文化传播格局与担当。

1. 服务于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必然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的深层价值,在于自觉服务文明交流互鉴的时代进程,为促进文明平等对话贡献力量。在世界交往进程中,文明交流是一种历史必然。马克思认为当地方与民族脱离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的状态,物质生产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活动时,精神生产也会突破地域的限制,最终“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精神生产的公共性演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既是顺应世界历史发展规律作出的主动选择,也向世界其他文明展示了中国作为古老的文明大国对维护世界和平、推进文明交流互鉴的坚定决心。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给予世界各国文化交流的机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不是为了证明自身的优越性,而是为了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智慧,为其他文明提供一面观照自身的“镜子”,从而激发新的思考与创造力。同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国际化传播的双向对话中吸收其他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实现自我的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文明之间的包容共存、交流互鉴“在推动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繁荣世界文明百花园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从中国发展史和世界发展史来看,凡是国力强盛的大国无不奉行开放与交流的理念,从玄奘西行、郑和下西洋到阿拉伯地区的百年翻译运动,历史反复证明,“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秉持多主体观。基于“主主”平等的哲学思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旨在促进世界文化的交流互鉴,共同实现全人类的美好生活愿望。“主主”平等一方面明确了不同国家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也肯定了主体间的平等性。每个国家,不论国力、地域,都是既独立又彼此联系的主体。“主主”平等的多主体观克服了单一主体观的唯我论倾向,肯定多样文化与多样文明的存在。在此观念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就内含着友好互动与理性交往,“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包容超越文明优越”

2. 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中国智慧

文化传播的深层价值在于共享智慧以应对全球性挑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的深远意义正在于此。当今,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有能力也有责任在全球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同各国一道为解决全人类问题作出更大贡献”。长久以来,全球治理体系一直被束缚于西式现代化的框架中。这种由资本逻辑主导的发展模式曾在历史上创造了显著的物质财富,但其内在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正在不断显化。面对全球性的增长乏力、安全困境、信任赤字等问题,西方中心主义的解决方案日渐显出疲态。这些困境的出现,正在于西方资本主义文明所秉持的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这种思维将主体与客体对立、自我与他者对立,由此衍生的“单边主义”与“中心主义”行动理念,不仅难以应对日趋复杂的全球性问题,本身也正在成为引发当前现代性危机的重要根源。深陷于这种不平等关系中的世界人民,渴望一种新的交往和发展方式。

中华文明绵延五千多年,形成了独特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为修复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生态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独特的思想智慧,也为处理国际关系贡献了中国方案。例如,“仁爱”与“忠恕”激发了超越工具理性的守望相助情感,“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所表现的“为他”之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思想基础,“天人合一”“万物一体”启示人类重视物质生产与生态之间的辩证关系。这些思想观念从普遍联系的思维出发,将人、社会、自然视作有机联系的整体,将其映射于全球治理,认为万物发展交相为用、并行不悖,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主张各民族国家间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关系。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化传播,需要在切身行动中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与文化交流。这种参与是以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格局为依托,强调各国平等参与全球事务,“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实际上就是对“天下为公”“义利统一”“和而不同”等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除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外,中国还多次搭建文明交流平台,为文明的交流对话创造空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提出“广泛开展国际人文交流合作,鼓励更多文化企业和优秀文化产品走向世界”。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中国坚定地向着不断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世界文明进步的方向前行。

3. 将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作为崇高追求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的崇高追求,在于通过分享中国的文化实践,为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作出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首次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全人类共同价值深植于“两个结合”的理论与实践,是对世界发展大势的深刻洞察,也是对世界人民命运相连的深切感悟。全人类共同价值超越文化与国别的限制,是世界人民价值追求的最大公约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的重要目的就是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促成“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文明图景。

中国与世界的互动,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为桥梁,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为基石,最终指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目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始终秉持“主主”平等的人本普惠思维,倡导超越单一中心主义思维,以互利共赢的“共惠”代替单向度的“惠我”。这种互惠行动正是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数智时代已经将世界人民紧紧联系在一起,也带来了全球性挑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必要性越发凸显。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力担大国责任,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让发展成果惠及世界人民,并以新的理念引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激发人类文明发展的内生动力。

总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需要贯穿理念、范式、叙事与价值的系统性理路创新。这一多维创新理路回答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从何处来、何以能通、如何通达、向何处去”的问题。在此过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化传播不仅实现了内容与意义的传递,更推动其在对话中实现自我更新、在交流中实现价值升华、在发展中彰显文化自信。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文明愿景,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

①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22:45-46.

②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人民日报, 2025-10-29(1).

③ 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23:8.

④ 费孝通论文化与文化自觉[M].北京: 群言出版社, 2005:232.

⑤ 乔纳森【-逻*辑*与-】#183;弗里德曼.文化认同与全球性过程[M].郭建如, 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3:356.

⑥ 国语[M].上海: 商务印书馆, 1958:186.

⑦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 外文出版社, 2018:161.

⑧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M].北京: 外文出版社, 2022:316.

⑨ 汉斯-格奥尔格【-逻*辑*与-】#183;伽达默尔.诠释学Ⅰ:真理与方法——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修订译本)[M].洪汉鼎, 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1:383.

⑩ 习近平.加快建设文化强国[J].求是, 2025(8):4-8.

⑪ 汉斯-格奥尔格【-逻*辑*与-】#183;伽达默尔.诠释学Ⅰ:真理与方法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修订译本)[M].洪汉鼎, 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1:546.

⑫ 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21:13.

⑬ 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23:11.

⑭ 王小英.超级符号的建构: 网络文学IP跨界生长的机制[J].中州学刊, 2020(7): 154-160.

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人民日报, 2025-10-29(1).

⑯ 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工作 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N].人民日报, 2021-06-02(1).

⑰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M].北京: 外文出版社, 2022:317.

⑱ 习近平.凝聚上合力量 完善全球治理——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 2025-09-02(2).

⑲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2:404.

⑳ 习近平.携手同行现代化之路——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M].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23:7.

㉑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 外文出版社, 2018:258.

㉒ 习近平.携手同行现代化之路——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M].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23:8.

㉓ 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工作 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N].人民日报, 2021-06-02(1).

㉔ 春秋繁露[M].北京: 中华书局, 2012:314.

㉕ 习近平.凝聚上合力量 完善全球治理——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 2025-09-02(2).

㉖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人民日报, 2025-10-29(1).

㉗ 习近平在联合国成立70周年系列峰会上的讲话[M].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5:15.

㉘ 费孝通论文化与文化自觉[M].北京: 群言出版社, 2005:54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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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M]. 北京: 学习出版社,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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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缪尔·亨廷顿. 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修订版)[M]. 周琪, 等, 译. 北京: 新华出版社, 2010.

斯图尔特·霍尔, 编. 表征——文化表象与意指实践[M]. 徐亮, 陆兴华,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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